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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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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60 股票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12-001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微”或者“本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明芯”)于2008年被认定为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集成”)于2008年被认定为2008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号),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士兰明芯、士兰集成均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后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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