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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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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1-103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违规对外担保解决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11年上半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对外担保(未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互保)总金额为52,3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及《关于对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形的上市公司股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本公司股票交易自2011年9月2日开市时起,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截止今日,上述违规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均已履行还款义务,总金额为52,300万元的违规对外担保已履行完毕。

针对上述违规对外担保的解除,公司聘请的会计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意见。

公司在积极组织解除上述违规对外担保的过程中,自查发现,2011年9月份,在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的情况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私自与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两笔违规对外担保,明细如下:

担保单位被担保单位贷款银行金额(万元)担保协议期限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1,8002011年9月5日--2012年9月4日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1,4002011年9月5日--2012年9月4日

现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财务经理调离原工作岗位。为杜绝类似事项的再次发生,公司将全部控股子公司印鉴收回、统一管理。

公司将组织资金,尽快解决上述两笔新增违规对外担保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4条的规定,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违规对外担保的解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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