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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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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万和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自2012年1月5日起,增加万和证券代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 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0)

 2.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9)

 3.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8)

 4. 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7)

 5. 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6)

 6. 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5)

 7. 摩根士丹利华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163303)

 8.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302)

 9.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1)

 万和证券将在其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及其他相关业务。

 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

 1)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还须遵循万和证券的规定。投资者可与万和证券约定每期扣款金额。

 2)投资者可与万和证券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若扣款日为非基金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交易日。

 2. 业务办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万和证券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万和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本公司可能因故暂停各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也可能同时暂停,届时具体开放时间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三、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相关业务公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25170332

 网站:www. vanho.cn

 2)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站:www.msfunds.com.cn

 2.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万和证券的相关规定。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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