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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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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11-029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1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关联方董事金鉴中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委托贷款形式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兴业银行闵行支行以委托贷款形式分别向上海地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2500万元,向上海地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两笔借款年利率均为10%,期限不超过1年,由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资金用于美兰湖中华园项目的精装修及公共建设。

 公司与上海地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地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同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丛树海、夏凌、沈重英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金鉴中回避了本议案表决。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1-030)。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11-030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为关联交易:是

 ·交易内容:公司以委托贷款形式向关联方上海地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地产酒店管理公司借款

 ·定价依据:根据公平、公允原则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一、关联交易概况

 2011年1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委托贷款形式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鉴中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兴业银行闵行支行以委托贷款形式分别向上海地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2500万元,向上海地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两笔借款年利率均为10%,期限不超过1年,由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资金用于美兰湖中华园项目的精装修及公共建设。

 公司与上海地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地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同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18楼

 法定代表人:皋玉凤

 注册资本:人民币42亿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土地储备、开发,滩涂资源管理、开发、利用,旧区改造的投资。

 2、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号

 法定代表人:朱胜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414,438,938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侨汇房、商品房设计、建造、买卖、租赁及调剂业务,各类商品住宅的配套服务;房屋装修及维修业务;建筑材料经营。

 3、上海地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地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宝山区真陈路1000号(工业园区大厦2142)

 法定代表人:屠志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资产收购、转让、经营、管理、开发;投资咨询。

 4、上海地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地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123号3E-1371室

 法定代表人:薛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除餐饮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我公司与上海地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地产酒店管理公司同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年利率根据公平、公允原则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按照公开、公允、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委托贷款形式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1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8名董事作为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有关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3)同意公司以委托贷款形式向关联方上海地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地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决议,编号2011-27;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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