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1年7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六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991530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二、派息对象
截止2011年12月15日下午4:30,在湖北省股权托管中心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15日
除息日:2011年12月16日
红利发放日:2011年12月26日
四、派息办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青山区支行派发内部职工股红利。凡武汉市内持有工商银行钢电红利领息存折的内部职工股股东,凭领息专用存折到武汉市内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红息。
截至2011年12月15日仍未在湖北省股权托管中心办理登记托管手续的钢电公司内部职工股股东,在办理登记托管手续(且不进行钢电内部职工股股权手续注1)一个月后凭本人托管帐户、股权证持有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银行武汉青山支行十九街储蓄所办理股利领取手续。
截至2011年12月15日已在湖北省股权托管中心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且不进行钢电内部职工股股权手续)、但尚未在工商银行武汉青山支行十九街储蓄所办理过红利领取手续的股东,凭本人托管帐户、股权证持有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银行武汉青山支行十九街储蓄所办理股利领取手续。
2010年12月16日后,在湖北省股权托管中心办理了有关钢电内部职工股股权手续注1的股东,凭变更后的钢电公司内部职工股股权证持有卡、托管帐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工商银行武汉青山支行十九街储蓄所办理股利存折帐户开户手续,存折帐户开立10个工作日后,凭存折可在武汉市内任一工商银行网点支取红利。
2010年12月16日后,已办理过股利领取手续但股利存折已销户的股东,凭钢电公司内部职工股股权证持有卡、托管帐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工商银行武汉青山支行十九街储蓄所办理股利存折帐户开户手续,存折帐户开立10个工作日后,凭存折可在武汉市内任一工商银行网点支取红利。
2、法人股股东领取红利时应填写“领取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O年度法人股红利确认函”,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加盖公章的已完成当年度工商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具体办法详见“分红通知书”。
五、咨询方式
1、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青山区支行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536号
咨询电话:(027)82215020 82215039
联系人:何聂章、徐银霞
2、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火官村钢电特1号
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6214560 联系人:袁 梦
财务部咨询电话:(027)86214570 联系人:宋菊芳
武汉钢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