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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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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1-023
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证券代码:12672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88,300,000股,占总股本的7.29%。

2、本次解除限售的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1年12月21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

1、公司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公司2008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08年2月20日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08年3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下发080397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燕京啤酒本次发行申请文件。

3、2008年4月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080397号《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广发证券与公司、公司律师、公司会计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于2008年4月18日上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4、公司2008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08年6月6日召开的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调整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并于2008年6月10日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修正后的本次发行申请文件。

5、2008年7月2日,中国证监会召开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本次发行申请。

6、2008年7月4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发反馈函[2008]162号《关于发审委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广发证券及公司、公司律师就有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于2008年7月8日上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审委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答复》。

7、2008年7月9日完成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封卷工作。

8、2008年8月15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08]1053号《关于核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1,000万股。

9、2008年8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下发环函〔2008〕175号《关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确认公司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有关要求。

10、2008年9月1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08〕1080号《关于核准豁免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核准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因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11、根据国内A股市场的实际情况,公司2008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08年11月13日召开的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再次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的议案,并于2008年11月14日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补充文件。

12、2008年11月17日完成公司补充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后的封卷工作。

13、2008年12月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已完成,公司向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等4家特定投资者共发行了1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2,200万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认购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08〕183号验资报告,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北京京都验字(2008)第095号号验资报告。

14、本次发行的A股已于2008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2008年12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2008-043)。2008年12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限售期内将予以锁定,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为自2008年12月15日起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2月15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的限售股总数

(股)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股)占无限售条件股本的比例(%)占总股本比例(%)上市流通时间
1.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237,103,94788,300,0009.137.292011年12月21日
 合计237,103,94788,300,0009.137.292011年12月21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2008年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限售期为12个月,其所认购的股票已于2009年12月16日上市流通。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期为36个月,其所认购的股票于2011年12月21日上市流通。至此,公司2008年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已全部解除限售。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表

股份类别本次解除限售前本次解除限售后
持股数(股)比例(%)持股数(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2,905,16420.07154,605,16412.77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5,653,3900.475,653,3900.47
社会法人持股237,103,94719.59148,803,94712.29
自然人持股(高管)147,8270.01147,8270.0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67,362,34379.931,055,662,34387.23
人民币普通股967,362,34379.931,055,662,34387.23
股份总额:1,210,267,507100.001,210,267,507100.00

注:公司股份总数以截至2011年12月6日数据为准。至2011年12月6日本公司发行的“燕京转债”(证券代码:126729)已有11,900元转成燕京啤酒股票,燕京啤酒股票(证券代码:000729)因此增加股数为544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210,267,507股。

四、控股股东对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暂无计划在本次所持本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的解除限售流通股,同时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本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本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发行中的承诺,在三年限售期内没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

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持有人不存在占用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关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处置的承诺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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