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1—71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流动资金,降低筹资成本,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拟对本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为2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旭光先生、秦克景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由九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沈浩平先生签署该累计总额不超过贰亿叁仟万元人民币借款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本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法人代表:由华东
注册资本:贰拾亿零贰仟柒佰伍拾捌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资产经营管理除外);电子信息产品,电子仪表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维修;系统工程服务;对电子信息及相关产业进行投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二)关联关系介绍
目前,中环集团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环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人,该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借款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人民币23,000万元;
2、借款用途:流动资金借款
3、借款期限:一年;
4、借款年利率:7.216%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利率参考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此次借款有利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降低企业筹资成本,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董事长张旭光先生、董事秦克景先生与与上述交易存在关联人的情形,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由 9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对公司提供的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参加了董事会审议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利率为7.216%。本次借款按照公开、公允、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降低企业筹资成本,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议案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5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1—72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2月1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监事。董事应参会11人,实际参会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关联董事张旭光先生、秦克景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票 9票,赞成票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