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12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09]CP139号),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3亿元,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公司201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于2011年12月6日发行,到期日为2012年12月7日,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为人民币7亿元,期限为366天,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兑付方式为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遇节假日顺延)。
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经公司2009年5月8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09年5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上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短期融资券发行详细情况的有关文件已经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公告。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