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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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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1—056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0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3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8.98% ;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1年12月13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北制药”)200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于2008年4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第61次会议审核通过。公司于2008 年10 月29 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药集团”)发行了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已于2008 年10 月29 日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8 年11 月13 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08] 2230 号《验资报告》。

2008 年11 月27 日,本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298 号《关于核准豁免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豁免了东药集团因资产认购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本公司3000万股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08 年11 月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08 年12 月8 日。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东药集团的承诺,东药集团持有的本公司30,000,000股股份自该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2月13日。

具体发行对象、价格、数量及锁定期期限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2,812,3829.83-30,000,0002,812,3820.84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30,000,0008.98-30,000,000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2,808,0000.84 2,808,0000.84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4,382 4,382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32,812,3829.83-30,000,0002,812,3820.8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00,997,61690.17+30,000,000330,997,61699.16
1.人民币普通股300,997,61690.17+30,000,000330,997,61699.1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300,997,61690.17+30,000,000330,997,61699.16
三、股份总数333,809,998100333,809,998100

注:详细情况可参考公司2008年12月4日刊登于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11年12月13日;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9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名称发行价格(元)获配股数(股)锁定期
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6730,000,00036个月
合计30,000,000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解除限售前本次解除限售后数量比例本次变动数增减(+,-)数量比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数(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股份上市流通的时间
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30,000,0009.978.982011年12月12日
 合 计30,000,00030,000,0009.978.98 

四、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新股发行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公司新股发行时,上述限售股股份持有人承诺: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配的股份进行锁定,锁定期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起始日期开始的三十六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投资者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未发生交易和转让,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经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截至公告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东药集团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也不存在本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六、控股股东对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东药集团暂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如果东药集团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的已解除限售的东北制药流通股,将严格遵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规定,并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深圳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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