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11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公告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1—022),本公司股票已按有关规定自2011年10月17日起停牌。分别于2011年10月24日、10月31日、11月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并于2011年11月16日《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之后分别于2011年11月21日,2011年11月28日,2011年12月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目前,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涉及标的资产的预审计、预评估、合规审查及本次重组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和论证等工作已完成。
鉴于本次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为吸收合并,涉及重大无先例事项,需向相关部门进行政策论证。难以在2011年12月9日按时复牌。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1年12月9日起继续停牌。本公司承诺,将加快进行重组相关工作,预计2011年12月23日披露重组预案并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