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1—69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1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中环集团发放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由控股股东中环集团委托发放贷款陆亿元人民币。
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由控股股东中环集团委托发放贷款陆亿元人民币,利率6.89%,期限三年,用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的“绿色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产业化工程二期及二期扩能项目”。
由于此贷款是由公司控股股东中环集团委托发放的,此事项构成了关联。
公司关联董事张旭光先生、秦克景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中环集团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法人代表:由华东
注册资本:贰拾亿零贰仟柒佰伍拾捌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资产经营管理除外);电子信息产品,电子仪表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维修;系统工程服务;对电子信息及相关产业进行投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中环集团财务状况:
中环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1年9月30日,资产合计2,810,520.18 万元、负债合计 1,755,274.21 万元、 净资产 1,055,245.97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中环集团持有本公司45.44%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由于公司产业的快速发展需要资金的注入,同时银行紧缩银根,贷款利率通常为同期基准利率上浮,因此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由中环集团委托发放贷款陆亿元人民币,利率6.89%,期限三年。用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的“绿色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产业化工程二期及二期扩能项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由中环集团委托发放贷款陆亿元人民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柳连俊先生、陆剑秋先生、张俊民先生、刘宁女士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中环集团发放委托贷款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对公司提供的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参加了董事会审议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中环集团发放的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审议《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中环集团发放委托贷款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控股股东中环集团为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利率6.89%,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7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 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1—70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2月7日(星期三)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监事。董事应参会 11人,实际参会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中环集团发放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表决票9票,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