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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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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京申请公租房明确收入标准
陈莹莹

 北京市住建委11月30日公布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明确,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办法》还明确,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为,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目前的《办法》中,收入标准为目前外地人申请的唯一明确条件,为外地人划定统一的准入门槛。(陈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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