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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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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2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09001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1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1】1473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 2011年10月26日

至 2011年11月25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1年11月29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4,89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985,695,889.3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138,075.46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985,695,889.37
利息结转的份额138,075.46
合计985,833,964.83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30,000,600.02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3.0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11月24日通过代销渠道招商证券认购,认购费率与其他投资人相同。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16,898.62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17%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1年11月30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dc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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