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在黑龙江省宁安市投资生物质发电项目(简称“宁安项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详见2011年11月0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刊登的本公司公告)。公司用自有资金向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宁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850万元(人民币)。
宁安公司于11月10日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黑龙江省垦区牡丹江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 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号:233003100008836
住 所: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市宁安农场场部综合楼-0402
法定代表人姓名:何启强
注册资本: 陆仟万元
实收资本:陆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其他能源发电(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审批后方可经营)。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