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1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11月4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0月31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伟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11年4月27日公司与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签署的《增资协议》的约定,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21,796,790.04元收购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3,561,567元股权(占德州联合总股本的5.9359%)。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的股权将增至41.67%,仍为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但尚未达到实质控制地位。公司将继续收购德州联合公司股权,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保荐人、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刊登在2011年11月5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烟台杰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为增强公司合营企业烟台杰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电力”)资本实力、增强竞争力,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350万元向杰瑞电力增资,投入的资金计入注册资本。杰瑞电力的合营股东德美机电有限公司以同等条件同时向杰瑞电力增资3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杰瑞电力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元。
公司关联董事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吕燕玲女士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内容请见《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烟台杰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11年11月5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1 月 4 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2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11月4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0月31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映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11年4月27日公司与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签署的《增资协议》的约定,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21,796,790.04元收购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3,561,567元股权(占德州联合总股本的5.9359%)。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的股权将增至41.67%,仍为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但尚未达到实质控制地位。公司将继续收购德州联合公司股权,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不属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796,790.04元收购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5.9359%的股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刊登在2011年11月5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烟台杰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增强公司合营企业烟台杰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电力”)资本实力、增强竞争力,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350万元向杰瑞电力增资,投入的资金计入注册资本。杰瑞电力的合营股东德美机电有限公司以同等条件同时向杰瑞电力增资3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杰瑞电力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超募资金使用向杰瑞电力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及杰瑞电力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且杰瑞电力合营股东德美机电有限公司以同等条件同时向杰瑞电力增资,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因此同意公司超募资金使用350万元向烟台杰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议案内容请见《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烟台杰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2011年11月5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 年 11 月 4 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3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德州联合石油机械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59.50元,募集资金总额172,5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303.30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169,246.70 万元。扣除计划募集资金31,000万元,超募138,246.70万元。
根据《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十三章募集资金运用”披露: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预计投资总额,多余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交易背景
2011年4月27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的议案》并签署了《增资协议》(该事项已于2011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等法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目前公司持有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联合”)35.74%的股权。
根据《增资协议》约定,公司可以收购有意愿转让股权的股东的股权,增持德州联合股权。增持股权的价格按照德州联合修订后的《股权管理办法》执行。
三、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增资协议》约定,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21,796,790.04元收购德州联合18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3,561,567元股权(占德州联合总股本的5.9359%)。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德州联合的股权将增至41.67%,仍为德州联合的第一大股东,但尚未达到实质控制地位。
2、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收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高管层办理本次收购相关事宜,包括签署涉及本次收购的相关法律文件(含《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等)。公司保荐人、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公司章程》规定的“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情形,因而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也不存在需征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形。本次收购无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
本次收购尚需与股权出让人签署《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不存在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权属不清等情形。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铁柱,主营范围:石油设备、钻采工具、配件及配套的机械产品、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制造、销售及产品租赁、技术服务等。
截止2011年9月30日,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 序号 | 交易对方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转让股权数量(元) | 转让比例 | 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元) | 交易对价(元) | 备注 |
| 1 | 左延庆 | 3724011956xxxx2759 | 468,122 | 0.7802% | 2,864,906.64 | 2,864,906.64 | 股权实际出让人为:于金兆、董应山、汪顺海、孙彦江。 |
| 2 | 赵卫东 | 3724011962xxxx2712 | 313,439 | 0.5224% | 1,918,246.68 | 1,918,246.68 | 股权实际出让人为:陆亚光、杨伟、袁洪义。 |
| 3 | 赵克恩 | 3724011957xxxx1533 | 197,024 | 0.3284% | 1,205,786.88 | 1,205,786.88 | 股权实际出让人为:余雨清、张吉林。 |
| 4 | 曾文 | 3724011952xxxx2716 | 172,000 | 0.2867% | 1,052,640.00 | 1,052,640.00 | 股权实际出让人为:张彤科。 |
| 5 | 杨成永 | 37242674xxxx231 | 92,979 | 0.1550% | 569,031.48 | 569,031.48 | 股权实际出让人为:陈素荣。 |
| 6 | 颜景奎 | 3724011962xxxx1532 | 232,200 | 0.3870% | 1,421,064.00 | 1,421,064.00 | 股权实际出让人为:王金生。 |
| 7 | 王增友 | 3724011962xxxx1514 | 246,789 | 0.4113% | 1,510,348.68 | 1,510,348.68 | 股权实际出让人为:刘建章、刘秀英。 |
| 8 | 王树明 | 3724011953xxxx2713 | 268,894 | 0.4482% | 1,645,631.28 | 1,645,631.28 | 股权实际出让人为:韩红霞、任利民。 |
| 9 | 王清明 | 3724011955xxxx1511 | 140,000 | 0.2333% | 856,800.00 | 856,800.00 | 股权实际出让人为:马玉梅。 |
| 10 | 王军民 | 3724271971xxxx6912 | 122,563 | 0.2043% | 750,085.56 | 750,085.56 | 股权实际出让人为:吴章柱。 |
| 11 | 王景法 | 3724011959xxxx1513 | 50,716 | 0.0845% | 310,381.92 | 310,381.92 | 股权实际出让人为:周向东。 |
| 12 | 王继平 | 3724011977xxxx7410 | 150,000 | 0.2500% | 918,000.00 | 918,000.00 | 股权实际出让人为:钟盛西。 |
| 13 | 王海斌 | 5301111972xxxx1770 | 120,000 | 0.2000% | 734,400.00 | 734,400.00 | 股权实际出让人为:孙建琪。 |
| 14 | 孙建国 | 3724011960xxxx1511 | 108,000 | 0.1800% | 660,960.00 | 660,960.00 | 股权实际出让人为:张爱英。 |
| 15 | 刘会清 | 3714021972xxxx1918 | 239,852 | 0.3998% | 1,467,894.24 | 1,467,894.24 | 股权实际出让人为:金建安、魏淑清。 |
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不存在包括重大担保、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净利润中不存在包含较大比例的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情况及交易对价
1、公司以德州联合2011年9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6.12元为收购价格,收购下述股东股权:
| 16 | 李福泉 | 3724011953xxxx1518 | 186,282 | 0.3105% | 1,140,045.84 | 1,140,045.84 | 股权实际出让人为:云洪军。 |
| 17 | 高岩 | 3724011956xxxx2722 | 370,000 | 0.6167% | 2,264,400.00 | 2,264,400.00 | - |
| 18 | 曹志云 | 3724011971xxxx7415 | 82,707 | 0.1378% | 506,166.84 | 506,166.84 | 股权实际出让人为:谢辉。 |
| 合计 | 3,561,567 | 5.9359% | 21,796,790.04 | 21,796,790.04 | - |
| 项目 | 单位:元 | 项目 | 单位:元 |
| 资产总额 | 475,632,349.78 | 营业收入 | 152,364,511.35 |
| 负债总额 | 108,491,181.46 | 营业利润 | 25,425,650.11 |
| 应收款项总额 | 123,837,528.16 | 净利润 | 24,022,280.84 |
| 净资产 | 367,141,168.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553,106.72 |
| 每股净资产 | 6.12 | - | - |
经查,上述交易对方持的德州联合公司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收购股权事宜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宜。
2、本次收购前后德州联合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
| 股东名称 | 本次收购前 | 本次收购后 |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144.2774 | 35.74% | 2,500.4341 | 41.67% |
| 王铁柱等37名自然人股东(注) | 3,855.7226 | 64.26% | 3,499.5659 | 58.33% |
注:本次收购完成后,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将由37名变更为36名。
六、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出让方):左延庆等18名自然人股东(实际出让人为于金兆等27人)
乙方(受让方):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收购标的: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共计3,561,567元股权。
2、成交金额:共计21,796,790.04元(含税)。
3、支付方式:公司以超募资金一次性支付,代扣股权转让的税金由德州联合代缴。
4、交易定价依据:按照德州联合2011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作为收购定价,即每1元股权成交价格为6.12元。成交价格与账面值不存在较大差异。
5、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生效。
七、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高层人士变动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以及潜在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八、收购资产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德州联合41.67%的股权,公司对其享有的损益将由收购前的35.74%增至41.67%。
根据2011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的议案》及签署的《增资协议》,公司将继续收购德州联合公司股权,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井下工具的开拓力度,对提升公司油田服务链条的整体实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不属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成交价格与账面值不存在较大差异,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796,790.04元收购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5.9359%的股权。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不属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796,790.04元收购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5.9359%的股权。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杰瑞股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德州联合股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不属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
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德州联合部分股权事项已经杰瑞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保荐机构同意杰瑞股份使用超募资金21,796,790.04元收购德州联合5.9359%股权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德州联合石油机械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表》。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4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烟台杰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59.50元,募集资金总额172,5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303.30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169,246.70 万元。扣除计划募集资金31,000万元,超募138,246.70万元。
根据《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十三章募集资金运用”披露: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预计投资总额,多余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强公司合营企业烟台杰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电力”)资本实力、增强竞争力,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350万元向杰瑞电力增资,投入的资金计入注册资本。杰瑞电力的合营股东德美机电有限公司以同等条件同时向杰瑞电力增资350万元。
2、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吕燕玲女士回避表决。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烟台杰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3日,住所地: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7号,注册号:370600400032437,法定代表人:孙伟杰,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公司占50%股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发电机组及分布式能源产品;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发电机组产品的相关配套部件,含:自动控制柜、开关柜、电源自动切换设备;上述产品的代理业务;上述发电机组产品的维修、服务及配件供应。(以上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杰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与德美机电有限公司(香港公司) 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投资比例为50%;公司董事长孙伟杰先生任杰瑞电力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王坤晓先生任杰瑞电力董事兼总经理、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吕燕玲女士任杰瑞电力监事。基于上述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规定,杰瑞电力属于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关联董事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吕燕玲女士回避表决。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增强公司合营企业杰瑞电力资本实力、增强竞争力,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350万元向杰瑞电力增资,增资资金计入注册资本。杰瑞电力的合营股东德美机电有限公司以同等条件同时向杰瑞电力增资350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杰瑞电力公司业务发展速度较快,原有的资本规模已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有鉴于此,公司决定向杰瑞电力公司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杰瑞电力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1000万元人民币,提升其资本实力,增强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益。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杰瑞电力通常不进行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且公司享有其50%的收益权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承诺
经自查,公司及烟台杰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公司及烟台杰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超募资金使用向杰瑞电力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及杰瑞电力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且杰瑞电力合营股东德美机电有限公司以同等条件同时向杰瑞电力增资,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超募资金使用350万元向烟台杰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超募资金使用向杰瑞电力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及杰瑞电力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且杰瑞电力合营股东德美机电有限公司以同等条件同时向杰瑞电力增资,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因此同意公司超募资金使用350万元向烟台杰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上述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杰瑞电力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及杰瑞电力实际经营需要,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50万元向杰瑞电力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公司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