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产权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推进企业改制
广东商贸进出口公司转让40%产权
顾鑫

 □本报记者 顾鑫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挂牌项目信息显示,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拟转让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商业贸易进出口公司的40%产权,挂牌价格8000万元。公司管理层拟参与受让。

 广东省商业贸易进出口公司成立于1988年6月,注册资本1532.1万元。200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164.44万元,营业利润1220.22万元,净利润882.45万元;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803.25万元,营业利润1353.98万元,净利润1156.81万元。

 经广东天华华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广东省商业贸易进出口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073.47万元,评估价值为12175.38万元,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值为4870.152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0月31日。

 标的企业管理层黄建钢、黄良展、吴建、胡志敏、董筱玲(分别为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参与受让本项目,拟受让比例分别为6%、2%、2.5%、1.5%、1.5%。

 转让公告提出,意向受让方如单独受让的,要求法人企业须具备较强的资本实力,即注册资本至少为3000万元(含),以及较强的经营管理经验。如为自然人单独受让的,拟吸纳其进入改制后企业管理层。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标的企业改制后实现持续盈利,因此要求自然人受让方须在大型进出口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至少6年,且所任职企业须连续5年盈利。

 若意向受让方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中的法人成员中至少有一个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至少5年,注册资本至少为1000万元(含),且法人成员受让比例至少为标的企业20%的产权。自然人成员中至少有一人须在中型以上(含)进出口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至少6年,该成员所任职企业须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其个人受让比例至少为标的企业5%的产权。其他自然人成员每人受让比例至少为标的企业0.15%的产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