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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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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5,013,869,143.454,868,561,963.272.9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179,114,162.582,387,367,519.39-8.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754.11-8.7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2,382,475.06181.6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8200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570,415.3235,096,653.82-66.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6-7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3-0.01-9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0.06-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21.54减少0.6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7-0.16减少0.70个百分点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王大雄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师李国荣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计财部经理傅议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姓名王大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李国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傅议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3,709,181.50主要为本期确认处置船舶收入。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877,649.43“海峡股份”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部分金融资产。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60,223.8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28,871.68 
所得税影响额2,067.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61,413.80 
合计38,761,280.8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429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159802500人民币普通股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7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海南电网公司4482737人民币普通股
陈长录1602527人民币普通股
王艳钦1570000人民币普通股
江旭庆1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裕海实业有限公司1365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00955人民币普通股
于德奎1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14955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增减额增减比例%备注
交易性金融资产19,627,520.0062,736,777.60-43109257.60-68.71
应收票据30,656,756.0093,550,558.50-62893802.50-67.23
应收账款140,609,256.4980,604,576.0760004680.4274.44
预付款项1,293,843.1417,114,582.68-15820739.54-92.44
短期借款446,530,821.31299,781,952.01146748869.3048.95
应付票据20,000,000.00109,140,000.00-89140000.00-81.67
预收款项4,392,958.7710,333,637.83-5940679.06-57.49
应付职工薪酬13,438,348.2529,708,338.06-16269989.81-54.77
应交税费2,704,613.3417,112,164.45-14407551.11-84.19
应付利息3,100,349.441,930,136.341170213.1060.6310
长期借款1,600,743,552.491,179,215,885.07421527667.4235.7511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主要是因为出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市价下跌。 
2:应收票据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主要是因为以票据结算有所减少。
3:应收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矿石贸易款项尚未结算。
4:预付款项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预付锁定燃油款减少。
5:短期借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增加了流动资金借款。
6:应付票据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主要是因为期初的汇票到期已偿付。
7:预收款项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预收客户的款项减少。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主要是因为期初计提的薪酬已支付。
9:应交税费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已汇算清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
10:应付利息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借款增加,利息也随之增加。
11:长期借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造船项目借款增加。

利润表项目
项目本期数

(2011年1-9月)

上期数

(2010年1-9月)

增减额增减比例%备注
财务费用60,080,098.9821,083,973.5938,996,125.39184.9612
资产减值损失1,194,150.03825,504.90368,645.1344.661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2,356,996.584,105,764.82-46,462,761.40-1,131.6514
投资收益70,300,375.7651,939,069.8818,361,305.8835.3515
营业利润-4,866,170.3186,456,775.30-91,322,945.61-105.6316
营业外收入45,161,984.693,040,497.2042,121,487.491,385.3517
利润总额39,171,882.8788,800,935.61-49,629,052.74-55.8918
所得税费用-4,110,343.8224,010,415.66-28,120,759.48-117.1219
净利润43,282,226.6964,790,519.95-21,508,293.26-33.2020
12:财务费用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主要是因为利息支出大幅增加。
1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主要是因为应收账款比上期增加,计提坏账损失也增加。
1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比上期数减少主要是因为出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市价下跌影响。
15:投资收益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出售了部分金融资产。
16:营业利润本期数比上期数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财务费用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
17:营业外收入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处置船舶收益增加。
18:利润总额本期数比上期数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财务费用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
19:所得税费用本期数比上期数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
20:净利润本期数比上期数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利润总额本期数比上期数减少。
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上年同期数增减额增减比例%备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382,475.0636,352,882.3966,029,592.67181.6421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期数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营业成本的现金流出比上期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五届二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及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2月25日,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及广州中船黄埔造船有限公司(以下两家公司合称“卖方”)在海南签订了《33000DWT散货船建造合同(船号:HPS2298、HPS2299、HPS2300、HPS2301、HPS2302、HPS2303)》(以下简称“原合同”),公司委托卖方建造六艘33000载重吨散货船,每艘散货船合同价格为人民币2.85亿元,六艘散货船合同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7.1亿元。按照原合同,上述船舶应在2011年3月31日至2012年6月30日之间依次交船。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航运市场发生很大的变化,经公司与卖方友好协商,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2010年 4月 28日,公司与卖方签订了补充协议,修改了原合同。合同修改的主要内容:1、原六艘33000载重吨散货船更改为两艘32000载重吨散货船及四艘57000载重吨散货船。船型发生了变化,但是总的建造数量还是六艘。2、修改后的六艘散货船每艘船舶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2.4亿元,六艘散货船合同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4.4亿元。3、支付方式:继续分为5期支付,原每期每艘支付5700万元,现为每期每艘支付4800万元。鉴于公司已按每艘5700万元支付了第一期款项,多支付部分将在第二期付款时扣减相应的多付数额。4、交船时间:修订后船舶将在2011年8月3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依次交船,交船具体时间依次为2011年8月31日交一艘32000载重吨散货船(船号:HPS2298)、2012年5月31日交一艘32000载重吨散货船(船号:HPS2299)、2012年10月31日交一艘57000载重吨散货船(船号:HPS2300)、2012年11月30日交一艘57000载重吨散货船(船号:HPS2301)、2012年12月31日交一艘57000载重吨散货船(船号: HPS2302)、2012年12月31日交一艘57000载重吨散货船(船号:HPS2303)。截止本报告期末,其中两艘32000载重吨散货船“玉龙岭”轮、“九峰岭”轮已交给公司并已分别于2011年5月上旬、2011年9 月上旬投入营运,其余四艘船舶在建,公司已支付了“玉龙岭”轮、“九峰岭”轮两艘船舶的全部款项共48000万元和其中二艘船舶的前二期款项共19200万元及其余二艘船舶的第一期款项共1140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该两艘散货船完成主营业务利润-15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利润总额的-4.03%。本项目正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进度实施。目前对公司报告期业务的连续性、管理层的稳定性无影响。

(2)2010年4月28日,公司六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上海洋山保税港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15000万元人民币在上海洋山保税港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中海海盛洋山航运(上海)有限公司,中海海盛洋山航运(上海)有限公司成立后,将逐步购买船舶,以开展运输生产经营活动。2011年9月13日,中海海盛洋山航运(上海)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洋山保税港区业盛路188号国贸大厦 A楼440E室;法定代表人为吴昌正;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范围为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珠江水系普通货船运输。目前对公司报告期业务的连续性、管理层的稳定性无影响,对公司报告期经营成果无影响。

(3)经公司六届二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2011年5月27日,公司与关联方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海运”)、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运”)、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签订了《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五家公司共同按所占股比同比例对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财务”)增资,共增资3亿元人民币(含500万美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对中海财务增资1500万元,增资后,公司共对中海财务出资3000万元,占增资后的中海财务注册资本的5%。中海财务的增资尚需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截止报告期末,中海财务的增资已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1500万元增资已付出。2011年9月22 日,中海财务取得增资后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项目已完成。目前对公司报告期业务的连续性、管理层的稳定性无影响,对公司报告期经营成果无影响。

(4)2011年5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深圳市中海海盛沥青有限公司7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2011年6月1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海海盛沥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沥青”)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深圳分行”)签署了一份《授信额度合同》,该《授信额度合同》确定授信额度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间为2011年6月13日至2012年6月13日。公司及深圳沥青另一股东中海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国贸”)分别于2011年6月13日,2011年7月7日与广发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及中海国贸按照出资比例分别为该《综合授信合同》确定的人民币5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了3500万元、15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自该《授信额度合同》债务人深圳沥青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10年12月16日、2011年1月7日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为中海(海南)海盛贸易有限公司475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2011年5月24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工行海南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海南)海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盛贸易”)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工行海南省分行提供)提供不可撤销担保,担保期限:自2011年5月25日至2012年5月24日。2011年5月24日,海盛贸易与工行海南分行签署了《银行承兑协议》,海盛贸易在担保额度内开具了以下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2000万元,票据期限: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8月25日;银行承兑汇票2000万元,票据期限: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11月25日。

(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11年8月26日、2011年9月16日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出售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招商证券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1年年底前在证券市场适时出售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招商证券股票,出售的招商证券股票数量不超过730万股,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具体出售事宜。报告期内,公司出售了94万股招商证券股票,取得投资收益1066万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内容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连续三个盈利年度应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201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10年末总股本581,315,7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此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6月13日,除息日为2011年6月1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1年6月20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上海裕海实业有限公司两家股东的现金红利已由公司直接发放完毕;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发放完毕。此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刊登在2011年6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大雄

201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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