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861.1万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0月19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0]1238号文核准,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8.60元,并于2010年10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90,000,000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贵普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阜新鑫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所做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1年10月1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8,611,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84%;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8,611,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8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2家。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
| 1 | 贵普控股有限公司 | 23,,409,000 | 23,409,000 | 23,409,000 |
| 2 | 阜新鑫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5,202,000 | 5,202,000 | 5,202,000 |
| 合计 | 28,611,000 | 28,611,000 | 28,611,000 |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出具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保荐意见》,其结论性意见为:
经核查,持有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大金重工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大金重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