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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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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1-058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0月14日上午9:00在浙江象山西周华翔山庄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1名,持有(代理)股份159,103,7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轿车座椅头枕、坐垫项目”变更为“年产15万套汽车高档复合内饰件(胡桃木)增资技改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159,103,7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顾海涛律师、魏振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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