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股票代码:000037、200037;公告编号:2011-05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30日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杨海贤董事长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9月28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八)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293,998,895股,占总股本602,762,596股的48.78%。
(二)内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内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201,875,647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57%。
(三)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外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92,123,248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91%。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3.73%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293,998,8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其中:内资股股东201,875,6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内资股股份的100%;外资股股东92,123,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外资股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颜琼、鄢真
(三)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股票代码:000037、200037;公告编号:2011-058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金额币种:人民币万元
| 项 目 | 2011年1月1日——
2011年9月30日 | 2010年1月1日——
2010年9月30日 | 增减变动(%) |
| 净利润 | -14,000 | -15,631.29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24元/股 | -0.26元/股 | / |
| 项 目 | 2011年7月1日——
2011年9月30日 | 2010年7月1日——
2010年9月30日 | 增减变动(%) |
| 净利润 | -5,500 | 9,876.06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1元/股 | 0.16元/股 | /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发电量增加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的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1年前三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股票代码:000037、200037;公告编号:2011-059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30时,在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际到会董事13人,于春玲董事、蒋晓军董事分别授权周群董事、孙玉林副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此外,公司8名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杨海贤董事长主持,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以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8月31日的经审计净资产108,489.81万元和净资产评估值119,902.36万元为基础,同时兼顾公司投入资本金回报率,形成以下决议:
1、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2,307.89万元挂牌转让持有的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10%股权;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海贤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性文件,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全权处理涉及此次股权转让的所有手续。
公司将根据挂牌转让的进展情况,履行持续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