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1年09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1-058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16日在浙江省上虞市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1,306,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4%。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建乔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认真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股浙江龙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自然人股东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如下:

 53,792,022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3,792,022股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

 3、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1-059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气”、“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的通知,卧龙控股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绍兴分行”)签订了股票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卧龙电气16,5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杭州银行绍兴分行,质押期限为2011年9月14日至2012年8月17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卧龙控股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5,748,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5%,其中质押股票共计52,167,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9%。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1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