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9月16日在成都时代广场17楼B座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黄兴旺先生和冯渊女士以电话会议形式接入(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14日发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祥国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周海红女士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原公司总经理周海红女士因退休的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批准其辞去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周海红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的职务。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提名王俏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由于原公司总经理周海红女士向董事会提出辞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本次董事会批准聘任王俏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2011年9月17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公司董事会对周海红女士为公司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兴旺、盛毅、冯渊事前就关于聘任王俏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之事宜发表了意见,他们认为王俏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同意董事会聘任王俏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三、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办理两项总额1.1亿人民币授信业务的议案》
公司获得两项总额1.1亿人民币的短期授信额度,用于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其它业务。
授权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代表本公司办理账户、授信、及签署有关协议和文件。有效期从2011年9月 到2012年9月。
备查文件:
1、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2、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四次会议会议纪要;
3、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王俏女士简历:
王俏(Carol Wang):女,1968年出生,工业会计学士,会计师。曾任成都蓝天-恒利达(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员;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主管会计;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经理;拉法基瑞安(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拉法基北美SSC会计总监。
王俏女士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王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原公司总经理周海红女士向董事会辞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公司依法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聘任王俏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2011年9月17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黄兴旺、盛毅、冯渊事前就关于聘任王俏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之事宜发表了意见: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拟聘任为总经理的王俏女士的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我们同意聘任王俏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签名:
黄兴旺 盛毅 冯渊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