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1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1年9月1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融资的议案》。
为解决LED衬底材料蓝宝石晶片产业化一期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工业房产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申请进口设备信用证押汇融资1100万美元,融资时限不超过6个月,利率预计约5.5%。
并授权总经理阎永江先生代表公司办理此项融资事宜,签署相关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