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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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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2011-052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1年9月16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9月13日以当面送达、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张秉军先生、申小林先生、吕林祥先生、朱文芳女士、邢吉海先生、李润茹女士、周自盛先生、于小镭先生、张天武先生共9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秉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徐志海先生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务。经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张睿先生为本公司的财务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财务总监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财务总监简历参阅附件一,

 二、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吕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张天武先生因身体原因提出辞职请求,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吕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参阅附件二。

 三、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会议议题的议案》

 会议决定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0月11日召开。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 9月16 日

 附件一:财务总监简历:

 张睿,男,1976年3月生,天津大学MBA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天津银行信贷经理、滨海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资金科职员。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吕霞,女,1968年7月生,高级会计师,2006年4月起任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曾任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副部长、部长,兼任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发展基金评审委员会财务评审专家。

 吕霞女士与四环药业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四环药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2011-053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 10月11 日上午10点30分,会期半天

 2.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号东润时代大厦八层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出席对象:

 (1)凡是在 2011年10月5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邀请人员。

 二、会议议题

 《关于提名吕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表决)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11年9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资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2011年10月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号东润时代大厦八层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001660

 传 真:(010)68001816

 邮政编码:100037

 联 系 人:彭艳

 2.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 月16日

 附件: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 “赞成”划“√” , “反对”划“×” , “弃权”划“O” ;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2011-054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吕霞女士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环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盖章):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 月16 日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吕霞,作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吕霞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吕霞 (签署)

 日 期:2011年9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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