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14日上午10点00分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金百合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4,811,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4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昱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201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114,811,680股赞成,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张清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