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9月14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浪潮路1036号A05南楼1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辛卫华副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人,代表股份103,87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5,000,000股的48.3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陈彬先生,同意股数103,878,900 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占有效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小英、王海青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