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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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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拟为“远东二期优先级
受益凭证”提供转让服务
周松林

 上交所消息,根据中信证券的申请,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交所将从16日开始在大宗交易系统为“远东二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受益凭证”提供转让服务。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首位为B、D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该受益凭证的转让业务,上交所的会员单位可以进行该受益凭证的转让代理业务。

 上交所强调,对首次参加“远东二期优先级受益凭证”转让业务的机构投资者,上交所会员应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周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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