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情况
接本公司股东大连承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运投资”)通知:
2009年5月27日,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用于本公司申请350万美元资金贷款。(由于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8,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该分派方案已于2010年6月10日实施完毕,故本质押股份目前为500万股)。该笔贷款已归还,相关解除股权质押手续已于2011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日期为2011年9月6日。
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用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6,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贸易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相关质押登记已于2011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9月7日。
二、目前公司股权质押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承运投资持有本公司7,42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3,236.36万股的31.96%),质押冻结总额为5,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3,236.36万股的23.88%)。具体如下:
(1)2010年10月26日,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50万股股份质押给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用于本公司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2)2010年11月4日,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用于本公司申请贸易授信额度7,777万元。
同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用于大连春神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贷款6,000万元人民币。
(3)2011年3月31日,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用于本公司申请2,000万美元进口信贷流动资金贷款。
(4)2011年7月22日,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营业部,用于本公司申请1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5)2011年9月7日,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用于本公司申请6,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贸易授信额度。
2、截止本公告日,黄作庆先生持有本公司4,781.065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236.36万股的20.58%),质押冻结总额为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3,236.36万股的6.89%)。
2010年03月16日,黄作庆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大连分行,用于本公司申请1,700万美元的境外投资贷款。(由于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8,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该分派方案已于2010年6月10日实施完毕,故本质押股份目前为1,600万股)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