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7月23日和2011年7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了《皖通科技:关于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1-035)和《皖通科技:关于项目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1-040);2011年9月2日,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合肥新桥国际机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合同协议书。
一、合同风险的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2、合同工期:12个月。
3、付款方式:
a.开工预付款:10%签约合同价;
b.材料、设备预付款:70%主要材料、设备价;
c.工程进度付款:按工程进度支付(每次不低于50万元);
d.质量保证金限额:5%合同价;
e.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5%;
4、本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公司”)是安徽省政府授权经营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2001年5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至2010年年底,总资产360亿元,拥有全资、控股公司18家。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公路建设和路产营运、道路客运、物流、公路水路设计等主要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2010年公司与交投公司有交易,公司与交投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发包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合肥新桥国际机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
3、合同总金额:57,803,007.00元(人民币:伍仟柒佰捌拾万零叁仟零柒元整)。
4、工期:12个月。
5、合同签署时间:2011年9月2日。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项目进度,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此次中标总金额为57,803,007.00元,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290,229,827.77元,该项目合同金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19.92%。
2、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