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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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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1-024
关于国有股权划转获得中国证监会
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9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76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中国证监会对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2、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导致合计持有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376,066,930股股份,约占楚天高速总股本的40.366%而应当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此前,上述股权划转事宜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1】151号)批复(详见本公司2011年3月11日公告),相关各方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931,652,495股,其中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376,066,930股,占总股本的40.366%,将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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