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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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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0证券简称:卧龙电气编号:临2011-054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5日在浙江省上虞市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019,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总经理刘红旗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认真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自然人股东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股东表决如下:

 53,496,645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3,496,645股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

 3、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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