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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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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传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经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亚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1)2010年保字第10号5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4,952.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1)2010年圳中银额协字第000304号20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58,377.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1)(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7,743.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1,540,000.0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71,072.3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1,590,000.0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71,072.3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深圳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保2010综0743042R240,000.002010年09月26日15,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保2010综0743042R240,000.002010年10月08日23,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保2010综0743042R240,000.002010年11月10日4,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保2010综0743042R240,000.002010年11月17日8,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保2010综0743042R240,000.002011年06月03日20,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保2010综0743042R240,000.002011年06月08日10,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保2010综0743042R240,000.002010年12月09日30,0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5个月是(注3)
深圳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保2010综0743042R24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59,000.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保2010综0743042R240,000.002010年10月13日7,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保2010综0743042R240,000.002011年02月21日1,198.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保2010综0743042R24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23,115.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保2010综0743042R240,000.002011年02月21日2,022.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保2010综0743042R24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2,000.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深圳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借2010综0743042R-250,000.002011年01月10日20,000.00连带责任保证5年
深圳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借2010综0743042R-250,000.002011年01月28日20,000.00连带责任保证5年
深圳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借2010综0743042R-250,000.002011年02月01日10,000.00连带责任保证5年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010年保字第09号3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12,903.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2009年保字第16号3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16,050.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9372008910330,000.002010年09月03日6,472.00连带责任保证2年6个月是(注3)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股票简称比亚迪
股票代码002594
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经胜张燕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
电话(+86) 755-8988 8888(+86) 755-8988 8888
传真(+86) 755-8420 2222(+86) 755-8420 2222
电子信箱db@byd.comdb@byd.com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千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61,130,928.0052,963,401.0015.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084,676.0018,460,319.008.80%
股本(千股)2,354,100.002,275,100.003.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8.538.115.18%
 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22,544,664.0025,264,607.00-10.77%
营业利润327,727.002,632,090.00-87.55%
利润总额489,925.002,773,565.00-82.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363.002,421,178.00-88.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71,217.002,175,564.00-92.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1.06-88.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1.06-88.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13.82%下降12.3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9%12.42%下降11.53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61,293.003,156,930.0047.6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981.3942.45%

2.2.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93712302011520340,000.002011年02月01日10,8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93712302011520340,000.002011年04月28日6,7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9个月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9371230201152034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8,822.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建陕商【2011】最高额保证001号75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1,789.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8190520070000006425,000.002008年02月21日22,500.00连带责任保证7年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8190520070000006425,000.002008年02月21日2,500.00连带责任保证7年是(注3)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0229001号1,540,000.002010年09月20日10,000.00连带责任保证7年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0229001号1,540,000.002010年09月27日20,000.00连带责任保证7年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0229001号1,540,000.002010年10月08日20,000.00连带责任保证7年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0229001号1,540,000.002010年10月18日4,000.00连带责任保证7年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0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1月27日4,000.00连带责任保证7年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0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4月20日3,000.00连带责任保证7年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0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15,412.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0229001号1,540,000.002010年11月17日20,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0229001号1,540,000.002010年11月05日7,5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0229001号1,540,000.002010年11月05日8,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0229001号1,540,000.002010年11月05日4,5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0229001号1,540,000.002010年05月27日10,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是(注3)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0229001号1,540,000.002010年07月28日25,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0229001号1,540,000.002010年07月29日25,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0229001号1,540,000.002010年09月19日10,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0229001号1,540,000.002010年09月29日10,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附注:

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88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00万股。经深交所深证上[2011]194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1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2、 A股发行后,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354,100,000元,包括1,561,000,000股A股及793,100,000股H股,全部均为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3.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6,376.00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0,270.00主要是确认基础研究基金补助、汽车及相关产品研发活动补助等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164.00主要是客户和供应商赔款等
所得税影响额-12,717.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195.00 
合计104,146.00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482,000,00065.14%15,000,000   15,000,0001,497,000,00063.59%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000,000   1,000,0001,000,0000.04%
3、其他内资持股383,935,28016.88%14,000,000   14,000,000397,935,28016.9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69,391,4607.45%14,000,000   14,000,000183,391,4607.79%
境内自然人持股214,543,8209.43%     214,543,8209.11%
4、外资持股17,426,0400.77%     17,426,0400.74%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17,426,0400.77%     17,426,0400.74%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1,080,638,68047.50%     1,080,638,68045.9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793,100,00034.86%64,000,000   64,000,000857,100,00036.41%
1、人民币普通股  64,000,000   64,000,00064,000,0002.7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793,100,00034.86%     793,100,00033.69%
4、其他         
三、股份总数2,275,100,000100.00%79,000,000   79,000,0002,354,100,000100.00%

附注:

1、林佑任先生因任期届满于2011年6月11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均为A股。

3、本公司无股票期权计划。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股东总数34,287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王传福境内自然人24.24%570,642,580570,642,580 
HKSCC NOMINEES LIMITED境外法人24.07%566,674,103  
吕向阳境内自然人10.16%239,228,620239,228,62059,807,155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境外法人9.56%225,000,000  
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91%162,581,860162,581,86040,000,000
夏佐全境内自然人5.31%124,977,060124,977,060 
杨龙忠境内自然人3.34%78,725,74078,725,740 
毛德和境内自然人1.17%27,582,30027,582,300 
王念强境内自然人0.92%21,649,74021,649,740 
百家丽亚太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74%17,426,04017,426,04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HKSCC NOMINEES LIMITED566,674,103境外上市外资股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225,000,000境外上市外资股
万玉仙1,419,755人民币普通股
陈新宇1,119,141人民币普通股
赖日生990,000人民币普通股
徐留胜611,770人民币普通股
贝国浩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张建雄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梁大君468,000人民币普通股
王月华401,025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吕向阳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福之表兄;吕向阳及其配偶张长虹分别持有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89.5%和10.5%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附注:

1、 以上为占本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的主要产品分类。

2、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额为0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1月30日1,7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2月18日2,5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2月22日3,0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2月23日3,0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2月24日3,0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3月11日3,0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3月15日3,0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3月18日3,0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3月21日3,0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3月25日2,0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238.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1月28日2,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5月24日10,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112.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5月18日10,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6月17日10,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15,140.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44,089.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18,208.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8,278.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42,317.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农银授字第2011229001号1,54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44,651.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2009年圳中银额协字第000242号670,000.002009年11月11日25,000.00连带责任保证5年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2011年沪中松保字138号7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1,732.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2011陕中银高新保字第005号2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8,754.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职务年初持股数本期增持股份数量本期减持股份数量期末持股数其中: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变动原因
王传福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裁570,642,580570,642,580570,642,580 
吕向阳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39,228,620239,228,620239,228,620 
夏佐全非执行董事124,977,060124,977,060124,977,060 
李东独立董事 
武常岐独立董事 
董俊卿独立监事、监事会主席 
李永钊独立监事 
张辉斌股东监事 
王珍职工代表监事 
严琛职工代表监事 
杨龙忠副总裁78,725,74078,725,74078,725,740 
王念强副总裁21,649,74021,649,74021,649,740 
吴经胜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11,675,88011,675,88011,675,880 
毛德和副总裁27,582,30027,582,30027,582,300 
廉玉波副总裁 
何龙副总裁2,776,6602,776,6602,776,660 
夏治冰副总裁3,380,1003,380,1003,380,100 
林佑任独立董事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2010年圳中银额协字第000303号1,000,000.002010年11月22日21,874.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010年圳中银额协字第000303号1,000,000.002010年07月28日9,707.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0年圳中银额协字第000303号1,000,000.002011年03月15日6,000.00连带责任保证2.5年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0年圳中银额协字第000303号1,000,000.002011年03月30日20,000.00连带责任保证2.5年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0年圳中银额协字第000303号1,000,000.002011年04月27日7,000.00连带责任保证2.5年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0年圳中银额协字第000303号1,000,000.002011年06月16日10,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2010年圳中银额协字第000303号1,000,000.002011年03月17日12,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2010年圳中银额协字第000303号1,000,000.002011年04月27日13,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2011年圳中银额协字第000043号48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26,041.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2011年圳中银额协字第000043号48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3,551.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1年圳中银额协字第000043号48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116,166.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2011年圳中银额协字第000043号48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19,283.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2011年圳中银额协字第000043号48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3,593.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011年圳中银额协字第000043号48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17,846.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2011年圳中银额协字第000043号48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30,378.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011年陕中银商最保字002号84,000.002011年06月29日4,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011年陕中银商最保字003号84,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88,453.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910061045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11,179.00连带责任保证不适用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9100610450,000.002011年02月11日5,0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6个月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4430402010c10000010018,000.002010年09月25日18,0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11个月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4430402010c1000001007,000.002010年10月12日7,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4430402010c10000010013,000.002010年10月18日13,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440324601201004164850,000.002010年08月20日50,000.00连带责任保证5年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440324601201004164760,000.002010年09月16日20,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440324601201004164760,000.002010年10月21日18,7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11个月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440324601201004164760,000.002011年02月01日10,0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6个月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440324601201004164760,000.002011年02月15日10,000.00连带责任保证2年7个月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440340419201104162850,000.002011年04月02日10,000.00连带责任保证5年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440340419201104162850,000.002011年04月25日10,000.00连带责任保证5年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440340419201104162850,000.002011年04月28日8,000.00连带责任保证5年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440340419201104162850,000.002011年06月22日10,000.00连带责任保证5年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11000423201110171B20144,000.002011年02月01日44,000.00连带责任保证7年11个月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2110001022011110148B20115,000.002011年02月01日15,00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252,217.20221,197.3012.30%17.31%36.28%-12.21%
日用电子器件制造业974,008.10845,599.9013.18%4.00%5.53%-1.26%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1,028,241.10832,398.8019.05%-25.21%-15.53%-9.28%
合计2,254,466.401,899,196.0015.76%-10.77%-2.56%-7.10%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二次充电电池252,217.20221,197.3012.30%17.31%36.28%-12.21%
手机部件及组装等974,008.10845,599.9013.18%4.00%5.53%-1.26%
汽车1,028,241.10832,398.8019.05%-25.21%-15.53%-9.28%
合计2,254,466.401,899,196.0015.76%-10.77%-2.56%-7.10%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5.6.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8 对2011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1,896,875.70-14.36%
印度51,665.80-20.50%
匈牙利19,234.00-50.72%
巴西7,562.50-23.95%
其他279,128.4041.21%
合计2,254,466.40-10.77%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的营业收入约人民币2,254,466.40万元,同比下降10.77%,主要是由于汽车业务销售规模下降所致。受市场需求放缓和市场竞争激烈的直接影响,汽车业务销量下滑导致汽车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5.21%,收入占比由去年同期的54.42%下降至45.61%;受益于太阳能业务的快速成长,二次充电电池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上升17.31%,收入占比由去年同期的8.51%上升至11.19%;手机部件及组装服务业务收入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无明显变化。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营业收入毛利率为15.76%,同比下降7.10个百分点。其中,汽车业务毛利率为19.05%,同比减少9.28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汽车销量下降以及成本上升的影响;二次充电电池业务毛利率为12.30%,同比减少12.21个百分点,主要因为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的太阳能产品收入占比有所增长;手机部件及组装分部受产品组合变化、市场竞争激烈及成本上升影响,毛利率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26个百分点,为13.18%。

公司2011年上半年母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因为汽车、电池业务毛利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控制运杂费、售后服务费及广告展览费等费用支出,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2011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
2011年1-9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85.00%~~95.00%
公司预计2011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85%至95%,净利润金额范围为121,626千元至364,878千元
2010年1-9月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千元):2,432,521.00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预计2011年1-9月,本公司汽车销量、汽车业务的销售收入、毛利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预计2011年1-9月,尽管本公司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单一最大客户的部分订单在三季度有所恢复,但该业务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仍有所下降;受太阳能市场低迷的影响,公司太阳能业务盈利能力仍未达预期。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40000285-2011年龙岗(保)字0999号100,000.002011年06月16日30,000.00连带责任担保2年11个月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0000285-2010年龙岗(保)字0022号180,000.002011年06月30日(注2)19,348.00连带责任担保不适用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CG73506411060829,769.002011年06月13日629.00连带责任担保2年6个月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CG73506411060829,769.002011年06月15日7,317.00连带责任担保2年6个月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ACG73506410042329,769.002011年05月23日1,728.00连带责任担保2年6个月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ACG73506410042329,769.002011年05月16日2,331.00连带责任担保2年6个月
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ACG73506410042329,769.002011年04月27日5,169.00连带责任担保2年6个月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SCXT2011(DXD)字第34号-1-420,000.002011年03月24日19,990.00连带责任保证3年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BQ(2004)0018,026.002004年11月19日631.00连带责任保证6年4个月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3,242,769.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1,086,531.1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3,782,769.36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1,513,249.0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4,782,769.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1,157,603.4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5,372,769.36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1,584,321.30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78.88%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1,258,329.5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580,087.51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1,838,417.01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附注:1、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制作系统的填报规定,该处披露信息为本公司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子公司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况。

2、 本集团在融资事务的基本操作为,年初时由本公司与各银行签署统一的授信协议,在日常性的商业融资(如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保函等)活动中,该授信额度由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同使用,并构成本公司于授信协议下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子公司的相应担保。以上日常性的商业融资活动为正常的商业行为,本公司并无违规担保的情况。该注项下的内容为日常性商业融资活动下,数据为报告期末余额。

3、 已提前结清该笔借款,担保责任自动提前解除。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和本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侵权诉讼

2007年6月11日,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以下简称“高等法院”)起诉,指控本公司、BYD (H.K.) CO.,LTD(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香港”)、金菱环球有限公司、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领裕国际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使用声称自原告处非法获得的机密资料,并凭借原告若干雇员的协助直接或间接利诱并促使原告的多名前雇员(部分其后受雇于被告)违反其与前雇主(原告)之间的合约及保密责任,而向被告披露其在受雇于原告期间获得的机密资料。此外,原告提出被告知悉或理应知悉该等资料的机密性,但仍准许或默许不当使用该资料而建立了一个与原告极度相似的手机生产系统。原告于2007年10月5日中止该起诉,并于同日基于类似事实及理由作为原告向高等法院提起新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禁止继续使用或利用原告的机密资料;交付其占有、管理和使用原告的所有文件材料;向原告交付其通过机密资料所获得的收益;支付损害赔偿(包括机密资料的估计成本人民币2,907,000元,以及原告因其承担机密资料的保密责任而应向其它当事人支付的赔偿金人民币3,600,000元,以及丧失商业机会,有关损失金额有待估计),以及惩罚性损害赔偿,利息,其他法律救济和费用。

2007年11月2日,本公司及比亚迪香港递交搁置上述法律诉讼的申请。2008年6月27日,高等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搁置申请。

2009年9月2日,上述原告更改其起诉状,增加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原告。

2009年10月2日,被告对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提起反诉,对该等公司自2006年以来利用不合法手段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共谋行为、书面及口头诽谤,导致经济损失的行为提出如下诉讼请求:本公司请求法院颁布禁令禁止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广播、发表及促使发表针对本公司的言论或任何抵毁本公司的类似文字;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由于书面及口头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赔偿由于书面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赔偿非法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造成的损失、共谋行为造成的损失、利息、诉讼费用以及其他济助方式。

2010年1月21日,原告基于没有合理的诉讼因由等原因,向法庭申请剔除被告反诉书中的部分段落内容。2010年8月24日,法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剔除申请。2010年9月28日,原告提出上诉申请。2010年12月31日,法庭批准该上诉申请。法庭定于2011年9月16日针对该申请进行聆讯。

本公司是经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拥有多项专利,具有独立的技术,且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公司等公司对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经确定的索赔金额较小。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比亚迪”)和上海迪比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迪比特”)的货款纠纷

2005年12月13日,上海比亚迪作为原告因货款纠纷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上海迪比特支付购销货款和模具费人民币17,343,924.34元和美元1,170元及自起诉之日至货款付清之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

2006年6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上海迪比特向上海比亚迪支付货款人民币15,732,251.94元,并偿付该款自2005年12月13日至付清之日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由原告承担人民币17,204元,被告承担人民币166,862元。

2010年6月8日,上海比亚迪和上海大霸电子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书》,上海比亚迪将其对上海迪比特基于上述货款纠纷产生的债权人民币15,732,251.94元转让给上海大霸电子有限公司。目前,上海比亚迪已经向债务人上海迪比特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且已经收到上海大霸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

上海比亚迪已将上述诉讼对应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当事人且已经收回价款,原债权和价款之间的差额已经进行了财务处理,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比亚迪”)和南京熊猫通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熊猫”)的货款纠纷

2005年4月25日,上海比亚迪作为原告因货款纠纷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南京熊猫支付购销货款人民币5,200,074.50元和截止2005年5月30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135,000元,并承担该案件的全部诉讼费。

2005年9月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南京熊猫向上海比亚迪支付货款人民币5,200,074.5元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6,685元由南京熊猫承担。2005年12月1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裁定书》,同意上海比亚迪提出的领取债权凭证的申请,债权额以判决书确定的数额为准,相关利息在下次执行时一并计算,并终结本次执行。

目前,该诉讼案件仍在执行过程中。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且诉讼系由于其他当事人侵害本公司下属公司的权益的原因引起,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汽车”)和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利民”)的购销合同纠纷

2009年9月15日,比亚迪汽车作为原告因产品质量纠纷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山西利民赔偿“三包”旧件排气管的经济损失人民币9,638,215.61 元,原告库房内的“三包”旧件排气管由原告按废旧物资处理,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三元催化剂的经济损失10,079,163.24 元,并承担该案件的诉讼费。

2009年11月12日,山西利民对比亚迪汽车提起反诉,要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6,423,500.09 元及自2008年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迟延付款利息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0年5月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三包”旧件排气管的经济损失人民币9,638,215.61元;比亚迪汽车库房内的“三包”旧件排气管由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自行拉走,逾期不拉走,则由比亚迪汽车按废旧物资自行处理;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三元催化剂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079,163.24元;比亚迪汽车向山西利民支付货款人民币4,833,140.8元。上述双方数额抵消后,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各项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4,884,238.05元。案件诉讼费人民币161,543元,反诉费人民币70,902元,由比亚迪汽车负担人民币61,543元,山西利民负担人民币170,902元。

2010年6月9日,一审被告山西利民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驳回比亚迪汽车的全部诉讼请求,由比亚迪汽车向其支付货款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6,423,500.09元及逾期利息,并承担该案全部诉讼费用。

2010年9月8日,该案件第二次开庭。报告期内,该案件并无重大进展。

2011年7月8日,该案件第三次开庭,尚未有判决结果。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且一审已经作出对比亚迪汽车有利的判决,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HLL大西洋有限公司(HLL Atlantic Schiffahrts GmbH)、David Peyser体育服装公司(David Peyser Sportswear,Inc.)等与本公司等之间的海事赔偿纠纷

(1)编号为08 civ 9352(AKH)的第三方诉讼海事案件

2008年9月10日,本公司向SPC品牌有限公司(Spectrum Brands,Inc.)出口360箱镍氢电池,电池商标为“Rayovac”。该批货物装载于“M/V APL PERU”5号货舱APLU9087454号集装箱中,船主为HLL大西洋有限公司,船舶经营人为瀚海有限公司(Hanseatic Lloyd Schiffahrt GmbH&Co.KG)。2008年10月5日左右,APLU9087454号集装箱中的货物着火引起船舶和其他货损。

2008年10月31日,克瑞斯体育北美有限公司(Chris Sports North America,Inc.)等6家公司作为船舶上货物权利人对涉案船舶“M/V APL PERU”、货物承运人拉夫国际集团有限公司(Laufer Group International Ltd.)、HLL大西洋有限公司、瀚海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基于海上运输事实,以承运人违反承运义务等理由向纽约州南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2009年3月2日,案件原告增加另一承运人韩国现代商船株式会社(Hyundai Merchant Marine Co.,)为被告,请求全体被告赔偿损失共计428,328.50美元。

2009年9月10日,在编号为08civ9352(AKH)案件中作为被告的HLL大西洋有限公司、瀚海有限公司向本公司、SPC品牌有限公司提起第三方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SPC品牌有限公司承担其损失及费用共计250,000美元,此外还请求

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010年10月8日,本公司获正式送达第三方诉状及法院传票。

(2)编号为CV 09-00169-RAJ海事案件

2010年5月7日,David Peyser体育服装公司、全国责任和火险公司(NationalLiability and Fire Company)等41家原告向西雅图华盛顿区法院对本公司,SPC品牌有限公司等5家被告提起诉讼,全体原告请求全体被告共同赔偿损失约6,000,000美元、共同海损及诉讼费用。

本案与前述08civ9352(AKH)案件系基于同一事实产生。目前该案已移交纽约州南区联邦法院管辖,新案号为10-CV-06108。

2010年11月4日,本公司获正式送达原告诉状及传票。

报告期内,该案件并无重大进展,仍处于初步阶段。

上述诉讼尚处于初步阶段,现阶段没有证据支持原告的诉求,基于目前掌握的信息,该诉讼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Ingenico工程工业与金融公司(Ingenico S.A.)(以下简称“Ingenico”)和本公司之间的损害赔偿纠纷

2010年4月29日,Ingenico向法国南泰尔地区商事法庭对本公司提起诉讼,诉称本公司违反合同义务,提供的产品存在缺陷致其损害,请求判令本公司承担其遭受及将来可能遭受的物质损失、公司形象损失以及诉讼费共计9,703,000欧元。2010年10月8日,本公司获正式送达诉状及传票。

Ingenico是一家生产支付终端机的法国企业。自2005年8月,Ingenico与Uniross Batteries公司就电池的生产达成协议,由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负责生产电池芯,然后将电池芯卖给Uniross Batteries公司装入其生产的电池中,并将该类电池出售给Ingenico用于其生产的支付终端机上。此后,含有该类电池的支付终端机发生了数起事故。Ingenico诉称,为了减少该类支付终端机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进一步的损失,预计将在全球更换电池共计370,000个。Ingenico要求本公司承担已收回泰国和新加坡的2,593个电池组而产生的成本费用、技术鉴定费、员工所耗的额外时间费用、法律顾问和技术顾问费用共计218,000欧元。另外,Ingenico基于仍在使用中的电池组数量和已发生的置换费用,要求本公司承担其预估将来的物质损失共计9,380,000欧元,并要求本公司支付形象赔偿费及诉讼费等共计105,000欧元。根据本公司对该类电池芯的测试,本公司认为事故的原因不在于本公司的电池芯,因此,本公司要求Ingenico寄来已发生事故的电池以供本公司进行检测,但Ingenico拒绝提供,双方经过数次协商,但始终未对事故原因达成一致。

2010年9月2日,2010年11月5日,2011年1月14日,2011年2月25日及2011年4月22日,该案件均有开庭,但是案件并无重大进展,仍处于初步阶段。

上述诉讼尚处于初步阶段,且本公司拥有有利的依据对抗原告的诉求,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本公司与Myriad Group AG(以下简称“Myriad”)之间的软件许可合同纠纷

2010年9月9日,本公司作为仲裁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裁决解除其与Myriad于2007年12月1日签订的软件许可合同,并裁决Myriad承担案件的全部仲裁费用。

2010年12月10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收到Myriad的《仲裁反请求书》和《仲裁答辩书》,Myriad要求本公司支付承诺的软件许可使用费余额184.5万美元及其产生的利息,以及其为本案支付的律师费等费用。2011年1月20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

根据本公司与Myriad于2011年4月20日达成的《L20100496号软件许可合同争议案和解协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1年4月27日就此案作出裁决:本公司自2011年4月20日起45天内向Myriad支付1,200,000美元,双方因争议产生的律师费和仲裁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根据上述裁决按时支付有关费用,案件已结案。

本案涉及的标的金额较小且已结案,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千元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1、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A股股东王传福、吕向阳、夏佐全、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及本公司股东吕向阳、王传方、王海涛、吴昌会、何志奇、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3、本公司股东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4、本公司其他A股股东;5、本公司监事张辉斌;6、吕守国、吕子菡及张长虹(4)本公司监事张辉斌承诺: 其所持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权,也不由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其在本公司担任监事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不超过其持有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5)吕守国、吕子菡及张长虹就其通过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广州信衡通、合肥晓菡、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通过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份。

报告期内,除1(2)项承诺正在履行中之外,其他均严格履行。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先生承诺:如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未为其聘用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而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社保部门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缴纳滞纳金或被罚款,及被员工要求承担支付义务或赔偿义务,该等缴纳滞纳金、罚款或支付及赔偿义务将由本人全额承担,且不需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放弃对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不使本公司或其下属公司遭受任何损失。

承诺:如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未为其聘用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而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缴纳滞纳金或被罚款,及被员工要求承担支付义务或赔偿义务,该等缴纳滞纳金、罚款或支付及赔偿义务将由本人全额承担,且不需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放弃对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本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发生因本公司税收优惠、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问题而需要补缴或缴纳任何税款、滞纳金或罚款

附注:

于2010年度,夏新电子债务重组,本集团收回了夏新电子的股票共计人民币11,139千元。由于夏新电子的股票已停牌一年,管理层于2010年12月31日对该股票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并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6.5.3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5.4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初始投资金额占该公司股权比例期末账面值报告期损益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600057*ST 夏新11,139.000.70%0.000.000.0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务重组
00285比亚迪电子143,236.0065.76%143,236.000.000.00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
合计154,375.00143,236.000.000.00

6.5.5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6.5.6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千元

     
     
     
     
     
     
     
     
     
     
     
     
     
     
     
     
     
     
     
     
     
     
     
     
     
     
     
     
     
     
     
     
     
     
     
     
     
     
     
     
     
     
     
     
     
     
     
     
     
     
     
     
     
     
     
     
     
     
     
     
     
     
     
     
     
     
     
     
     
     
     
     
     
     
     

6.6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1-017

 (下转B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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