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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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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周蕴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伯建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定卿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2.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3.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5.6.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5.3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5.4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5.5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6.5.6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元

6.6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7.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06月30日 单位:元

7.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6月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7.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6月 单位:元

7.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后)

7.2.5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后)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9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发出,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王天祥先生委托董事长周蕴瑾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左晓军先生委托董事曾云莎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该报告及其摘要。

二、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关于修订<华神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调动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以原办法为基础修订形成了《华神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稿)》。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该议案。

三、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案)》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的决议。柏波、唐可、刘海燕作为激励对象于2010年2月10日分别获授华神集团限制性股票5万股、5万股和4万股,三位激励对象均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项,后因公司实施2009、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第一期解除限售现分别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权激励股份54925股、54925股和43940股。

柏波于2011年6月29日向上市公司提出辞职,唐可于2011年6月30日向上市公司提出辞职,刘海燕于2011年7月1日向上市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已同意其辞职申请,并均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

根据《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案)》第十四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华神集团回购注销。”,以及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3790股,依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案)》中对回购价格的约定,按2.62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分别向柏波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143903.50元、向唐可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143903.50元、向刘海燕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115122.80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柏波、唐可、刘海燕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案)》的文件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案)》中对回购价格的约定条文实施回购注销。

公司股权激励专项法律顾问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对此出据法律意见认为:华神集团本次决定回购注销柏波、唐可、刘海燕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以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华神集团激励计划的规定。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份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致: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神集团”)委托,指派本所律师曹军、王骏(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华神集团回购注销柏波、唐可、刘海燕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一事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神集团《公司章程》、《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及就本所律师询问事项所作答复,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过程中,本所得到华神集团如下保证:其提供的文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中的盖章及签字全部真实;签署该等文件的有关当事方已就该等文件的签署取得并完成所需的全部各项授权及批准程序;一切足以影响本所律师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法律意见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律师披露,所提供的书面文件以及有关的口头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构事实、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于有关部门机构、华神集团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声明或承诺而作出判断,对于华神集团或其他有关单位直接确认的事实,本所没有进行进一步的验证。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华神集团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柏波、唐可、刘海燕所获授限制性股票事宜而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据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对柏波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柏波,男,汉族,1969年2月13日生,住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43号8栋5单元7楼26号,身份证号510106196902130017。

柏波先生原任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系华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计经部经理(总助)。

根据激励计划,柏波先生被纳入激励对象范围,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该等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已完成,尚未进行第二、三次解锁。

2011年6月29日,柏波公司先生向公司递交离职申请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柏波先生现已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华神集团回购注销。”

本所律师认为,柏波先生因辞职已从公司离职,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锁部分,属于激励计划第十四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之情形,公司据此决定回购注销柏波先生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

二、对唐可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唐可,男,汉族,1969年9月17日生,住重庆市涪陵区实验路6号4幢1单元1号,身份证号512301196909170098。

唐可先生原任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部经理(总助)。

根据激励计划,唐可先生被纳入激励对象范围,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该等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已完成,尚未进行第二、三次解锁。

2011年6月30日,唐可先生向公司递交离职申请表,公司已同意其离职。唐可先生现已离职。

本所律师认为,唐可先生因辞职已从公司离职,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锁部分,属于激励计划第十四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之情形,公司据此决定回购注销唐可先生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

三、 对刘海燕女士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刘海燕,女,汉族,1976年12月14日生,住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公园街38号附12号,身份证号码 511022197612147064。

刘海燕女士原任成都华神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系华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根据激励计划,刘海燕女士被纳入激励对象范围,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该等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已完成,尚未进行第二、三次解锁。

2011年7月1日,刘海燕女士向公司递交离职申请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刘海燕女士现已离职。

本所律师认为,刘海燕女士因辞职已从公司离职,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锁部分,属于激励计划第十四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之情形,公司据此决定回购注销刘海燕女士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

四、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回购价格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柏波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50,000股,唐可先生获授限制性股票50,000股,刘海燕女士获授限制性股票40,000股,授予价格均为4.50元/股。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出具的XYZH/2009CDA603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3月1日止,公司已收到柏波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225,000元,唐可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225,000元和刘海燕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180,000元。公司于2010年3月15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并于次日予以公告。

根据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07,598,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 股。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股权登记日为2010 年3 月26 日。因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在此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缴款、登记和公告,公司系以2009 年末总股份199,648,800 股加上激励对象实际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之和为基数,实施2009年度分配方案。

前述分配方案实施后,柏波先生所持限制性股票变更为65,000股,即50,000股×(1+3/10);唐可先生所持限制性股票变更为65,000股,即50,000股×(1+3/10);刘海燕女士所持限制性股票52,000股,即40,000股×(1+3/10)。

根据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9,280,440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269,280,44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该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4月15日。

前述分配方案实施后,柏波先生所持限制性股票变更为84500股,即65,000股×(1+2/10+1/10);唐可先生所持限制性股票变更为84500股,即65,000股×(1+2/10+1/10);刘海燕女士所持限制性股票变更为67600股,即52,000股×(1+2/10+1/10)。

2011年4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股份第一次解锁的议案。据此,柏波先生获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575股、唐可先生获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9575股、刘海燕女士获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660股。

据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柏波先生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54925股,即84500-29575;回购注销唐可先生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4925股,即84500-29575;回购注销刘海燕女士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3940股,即67600-23660股。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柏波先生、唐可先生和刘海燕女士所持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

(二)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因公司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实施了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据此调整为3.44元/股。对此,关于本次价格调整,本所律师已在2010年8月18日《关于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份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发表了意见。

鉴于公司又实施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需再做相应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条第(一)款第1、2项之规定,回购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为:

P=(P0﹣V)÷(1+n)

其中: 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或送股后增加的股票比例);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据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2.62元/股,即(3.44-0.3/10)÷(1+3/10)。剔除计算结果取整误差,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分别向柏波先生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143,903.50元,向唐可先生支付股票回购价款143,903.50元,向刘海燕女士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115,122.80元。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上述调整,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授权与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已取得的授权

根据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激励计划第十四条第(二)款第2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第1项之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调整回购价格,已取得股东大会合法授权。

(二)已履行的程序

1、 2011年8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回购注销柏波先生、唐可先生和刘海燕女士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 2011年8月22日,公司监事均就本次公司回购注销柏波先生、唐可先生和刘海燕女士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意见,均认为: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案)》的文件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对此部份股份按照《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案)》中对回购价格的约定条文实施回购注销。

3、 公司独立董事均就本次公司回购注销柏波先生、唐可先生和刘海燕女士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均认为: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案)》的文件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对此部份股份按照《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案)》中对回购价格的约定条文实施回购注销。

本所律师认为,华神集团本次回购注销柏波先生、唐可先生和刘海燕女士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华神集团本次决定回购注销柏波先生、唐可先生和刘海燕女士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以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华神集团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曹军 王骏

负责人: 谢民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王天祥董事个人原因周蕴瑾
左晓军董事因公曾云莎

股票简称华神集团
股票代码000790
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曾云莎刘渝灿
联系地址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新1号华神大厦A座6楼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新1号华神大厦A座6楼
电话028-66616680028-66616656
传真028-66616656028-66616656
电子信箱zengys@huasungrp.comliuyc@huasungrp.com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783,996,859.74769,461,513.60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478,253,778.40459,849,568.294.00%
股本(股)350,064,572.00269,280,440.003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36621.7077-20.00%
 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230,151,128.87201,131,315.4414.43%
营业利润(元)9,542,020.645,658,445.7568.63%
利润总额(元)9,496,926.275,653,572.6067.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424,318.313,920,544.7489.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7,182,410.753,924,676.9883.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120.011485.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120.011485.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9%0.97%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4%0.97%0.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587,237.8022,280,634.39-125.0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1600.0826-119.37%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9,782,7173.63% 1,953,664976,832-3,083,049-152,5539,630,1642.7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9,737,0003.62% 1,947,400973,700-4,430,335-1,509,2358,227,7652.35%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9,737,0003.62% 1,947,400973,700-4,430,335-1,509,2358,227,7652.35%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45,7170.02% 6,2643,1321,347,2861,356,6821,402,3990.4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59,497,72396.37% 51,902,42425,951,2123,083,04980,936,685340,434,40897.25%
1、人民币普通股259,497,72396.37% 51,902,42425,951,2123,083,04980,936,685340,434,40897.2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269,280,440100.00% 53,856,08826,928,04480,784,132350,064,572100.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9,549.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18,6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545.14 
所得税影响额-31,598.07 
合计241,907.56

股东总数47,12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4.89%87,128,28144,745,000
四川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0%3,850,000
四川东方现代置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95%3,340,000
四川盛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82%2,870,000
李军境内自然人0.63%2,220,790
太原市唐都大酒店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35%1,214,288
徐一洪境内自然人0.34%1,187,183
格日勒境内自然人0.33%1,146,329
王东林境内自然人0.29%1,019,172
赵卫青境内自然人0.29%1,014,0001,014,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7,128,281人民币普通股
四川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850,000人民币普通股
四川东方现代置业有限公司3,340,000人民币普通股
四川盛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870,000人民币普通股
李军2,220,790人民币普通股
太原市唐都大酒店有限公司1,214,288人民币普通股
徐一洪1,187,183人民币普通股
格日勒1,146,329人民币普通股
王东林1,019,172人民币普通股
徐志文987,270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之间,公司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它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姓名职务年初持股数本期增持股份数量本期减持股份数量期末持股数其中: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变动原因
周蕴瑾董事长、总裁780,000234,0001,014,000760,500送转股份
王天祥董事、常务副总裁662,529198,759861,288645,967送转股份
伯建平副总裁、财务总监520,000156,000676,000507,000送转股份
万方副总裁585,000175,500760,500570,375送转股份
李建华副总裁559,000167,700726,700545,025送转股份
魏依国副总裁494,000148,200642,200481,650送转股份
汤吉英审计总监325,00097,500422,500316,875送转股份
蒋莉人事行政总监325,00097,500422,500316,875送转股份
赵卫青原董事长780,000234,0001,014,0001,014,000送转股份
易剑鸣原董事、原副总裁585,000175,500760,500760,500送转股份
陈君原董事390,000117,000507,000507,000送转股份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医药业11,684.755,400.3153.78%18.63%20.77%-0.82%
钢结构设计、制作及工程施工11,069.709,292.4816.05%9.82%3.66%4.99%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钢结构工程施工10,660.118,885.3516.65%17.16%10.78%4.80%
钢结构制作409.59407.130.60%-56.15%-55.23%-2.05%
鼻渊舒口服液/胶囊系列2,690.24861.3667.98%10.70%-1.20%3.86%
三七通舒胶囊5,897.512,570.6156.41%39.04%48.35%-2.73%
其他中西成药707.76485.5431.40%-23.42%-26.05%2.43%
生物制药785.98299.9161.84%-6.47%12.95%-6.56%
兽药及兽用生物制药1,603.261,182.8926.22%13.41%25.19%-6.94%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四川省内3,561.658.07%
四川省外19,192.8015.38%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0.0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0.0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0.0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成都中医药大学华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11月15日(2008-036)2,500.002008年09月26日2,490.00抵押担保4年
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月27日(2011-003)2,500.002011年01月26日2,500.00保证担保1年
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9月1日(2010-037)2010年12月8日(2010-046)3,000.002009年08月11日1,019.91保证担保1年
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12月4日(2008-038)2,500.002008年12月01日70.00保证担保2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2,50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3,589.91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10,50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6,079.91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2,50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3,589.91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10,500.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6,079.91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2.71%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0.0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0.0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079.91万元,分别采用抵押或信用担保方式担保,如子公司债务到期不能偿还,我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

2010年9月16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温江破字第1-4号确认了债务人太子奶公司欠债权人款项金额,其中华神钢构公司申报债权确认金额为9,667,899.84元(含本金及利息)。2010年12月28日,根据太子奶公司管理人提交的债权人之关于太子奶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在全额支付法定第一顺序的债权后剩余61,497,711.29元,不足以全额支付法定第三顺序的普通债权,法定第三顺序普通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为8.33%。该次分配后,管理人发现有可以追回的财产和破产人其他可供分配的财产的,管理人将依该方案确定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再次分配。鉴于该破产清算存在大量未决诉讼案件的客观情况,以及管理人向相关方可能发生的追偿情形,此案会出现多次分配的情况。2011年1月1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华神钢构公司收到成都太子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按法定第三顺序普通债权人清偿比例8.33%支付的破产财产分配款805,336.06元。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李小敏截至2010年5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华神集团股权或者处置其间接持有的华神集团股权的计划。没有在未来12个月对华神集团董事会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没有与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除正常换届选举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对华神集团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履行完毕。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发行时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计  
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计  
3.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  
减: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额  
小计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减:处置境外经营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计  
5.其他  
减:由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计  
合计0.000.00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7,326,107.1855,895,199.83143,578,943.9060,479,957.2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4,728,313.2530,728,313.252,908,467.7922,800,587.79
应收账款174,881,799.0979,228.70164,543,524.646,215.85
预付款项14,107,808.9810,000,000.0022,357,503.3717,255,027.3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2,717,720.50108,853,929.222,562,250.12117,330,132.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74,354,869.7621,092,800.7262,850,171.7315,236,747.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398,116,618.76226,649,471.72398,800,861.55233,108,668.21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0,404,846.61139,990,000.0020,381,564.59139,99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14,854,566.7514,854,566.7515,204,750.8315,204,750.83
固定资产207,447,118.2478,645,051.55214,098,506.7380,247,850.67
在建工程32,955,957.0626,352,905.2326,667,199.5323,770,414.92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92,978,746.4073,040,220.4186,480,789.3664,711,410.05
开发支出1,375,660.481,265,530.481,375,660.481,265,530.48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9,746,006.745,534,287.50308,295.20 
递延所得税资产6,117,338.70 6,143,885.3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85,880,240.98339,682,561.92370,660,652.05325,189,956.95
资产总计783,996,859.74566,332,033.64769,461,513.60558,298,625.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7,900,000.0078,000,000.00125,800,000.0080,9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35,069,691.553,872,235.0045,888,315.88 
应付账款71,654,548.4524,029,055.9771,911,241.9514,244,044.97
预收款项25,352,767.7233,947,687.8820,464,872.7324,308,260.3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5,998,337.911,773,231.458,079,245.052,013,355.71
应交税费23,790,700.921,251,153.9321,205,942.181,699,451.07
应付利息52,763.7352,763.73143,850.60111,400.60
应付股利  385,686.05385,686.05
其他应付款11,680,814.2430,333,148.2910,804,876.1548,911,694.4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301,499,624.52173,259,276.25304,684,030.59172,573,893.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3,873,763.363,450,000.003,950,000.003,450,000.00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873,763.363,450,000.003,950,000.003,450,000.00
负债合计305,373,387.88176,709,276.25308,634,030.59176,023,893.1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350,064,572.00350,064,572.00269,280,440.00269,280,440.00
资本公积52,464,300.3552,464,300.3560,334,039.3560,334,039.35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61,696,812.0561,696,812.0561,696,812.0561,696,812.0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4,028,094.00-74,602,927.0168,538,276.89-9,036,559.4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78,253,778.40389,622,757.39459,849,568.29382,274,731.97
少数股东权益369,693.46 977,914.72 
所有者权益合计478,623,471.86389,622,757.39460,827,483.01382,274,731.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83,996,859.74566,332,033.64769,461,513.60558,298,625.16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1年06月24日董事会办公室实地调研上海证券了解公司基本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审计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230,151,128.8754,493,185.96201,131,315.4443,076,788.70
其中:营业收入230,151,128.8754,493,185.96201,131,315.4443,076,788.7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20,632,390.2558,081,704.17195,487,590.7547,858,551.17
其中:营业成本148,266,224.2740,402,002.03135,176,273.5534,574,325.8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2,750,913.23472,264.931,739,723.13427,428.68
销售费用32,982,579.982,019,017.2626,517,621.42979,551.96
管理费用32,108,115.1913,051,419.9826,662,134.9810,535,859.03
财务费用3,170,792.432,054,231.633,707,982.341,348,316.91
资产减值损失1,353,765.1582,768.341,683,855.33-6,931.2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282.02 14,721.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3,282.02 14,721.06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542,020.64-3,588,518.215,658,445.75-4,781,762.47
加:营业外收入  7,577.437,000.00
减:营业外支出45,094.3743,348.1712,450.586,933.7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39,549.2337,803.039,666.584,149.7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9,496,926.27-3,631,866.385,653,572.60-4,781,696.25
减:所得税费用2,680,829.22 1,667,241.300.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816,097.05-3,631,866.383,986,331.30-4,781,696.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24,318.31-3,631,866.383,920,544.74-4,781,696.25
少数股东损益-608,221.26 65,786.560.00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212 0.0114 
(二)稀释每股收益0.0212 0.0114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6,816,097.05-3,631,866.383,986,331.30-4,781,696.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424,318.31-3,631,866.383,920,544.74-4,781,696.2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08,221.26 65,786.56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17,171,299.9039,162,374.50184,481,090.7033,924,391.6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42,524.44299,492.00103,460.2068,460.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7,913,824.3439,461,866.50184,584,550.9033,992,851.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36,069,407.5027,846,300.6091,553,350.3022,265,168.3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677,760.366,933,955.9921,437,415.705,752,342.98
支付的各项税费20,030,793.025,546,843.1616,369,994.104,457,988.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723,101.264,792,321.3132,943,156.412,538,207.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3,501,062.1445,119,421.06162,303,916.5135,013,707.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87,237.80-5,657,554.5622,280,634.39-1,020,855.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100.004,500.0059,460.0057,71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72,036.1872,036.1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10,235.42400,727.38271,298.1174,375.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15,335.42405,227.38402,794.29204,121.9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430,337.416,910,453.639,425,275.103,982,110.71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500.00-2,150,000.003,779,464.46-5,078,076.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440,837.414,760,453.6313,204,739.56-1,095,965.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25,501.99-4,355,226.25-12,801,945.271,300,087.6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5,775,000.0035,775,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4,367,066.6739,367,066.6746,000,000.008,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4,367,066.6739,367,066.6781,775,000.0043,77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2,900,000.0022,900,000.0063,000,000.0023,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1,921,674.4210,576,654.0510,155,611.777,734,251.7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5,489.18462,389.18107,150.0087,9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5,307,163.6033,939,043.2373,262,761.7730,822,201.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40,096.935,428,023.448,512,238.2312,952,798.2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252,836.72-4,584,757.3717,990,927.3513,232,030.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3,578,943.9060,479,957.2057,433,583.5821,415,761.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7,326,107.1855,895,199.8375,424,510.9334,647,791.62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半年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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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半年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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