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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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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证监局:强化中介机构监管
康书伟

 在前期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监管强化提升的基础上,山东证监局将下一步监管重点转向中介机构。8月16日,山东证监局组织21家在在山东辖区承揽项目较多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召开监管工作座谈会,明确中介机构监管工作要求。

 山东证监局局长徐铁指出,保荐机构、财务顾问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尽职调查工作不到位、辅导工作实效性不强、内部审核流于形式、申报文件制作质量差、持续督导不力等。

 徐铁要求,保荐机构、财务顾问要加强对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并有效执行执业人员利益申报制度、回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防范执业人员引起的利益冲突风险;要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完善业务的风险和质量控制体系,对项目的立项、申报等进行充分论证,严把入门关,杜绝以应付审核机构的“闯关”心态进行内核;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辅导计划,明确项目签字人员并确保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辅导,认真编制申请文件,对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审慎核查并保持独立判断,增强辅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增强持续督导责任,切实改变“重发行保荐、轻持续督导”的思想,将持续督导和保荐上市结合起来,适当平衡发行保荐与持续督导两个工作环节的投入比例,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据了解,山东证监局下一步还将部署强化对中介机构,尤其是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的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创造公平竞争的监管环境,真正发挥中介机构“一线警察”的作用。(康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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