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1年8月15日,众多网络媒体和股吧上出现了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公司”)将被湖北十堰雅高实业借壳的传闻。
二、澄清说明
针对上述传闻,公司经过自查并函证控股股东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孙友元先生,传闻不实。现说明如下:
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孙友元先生均对公司函件出具了书面答复。答复如下:
孙友元先生出具了书面答复如下:本人从未与湖北十堰雅高实业公司进行接触,也从未考虑转让京山轻机股权事宜,本人承诺:在可预计的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对京山轻机实施的重要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和出售、转让股权等。
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科技”)出具了书面答复如下:本公司从未与湖北十堰雅高实业公司进行接触,也从未考虑转让京山轻机股权事宜,京源科技承诺:在可预计的未来三个月内京源科技不存在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和出售、转让股权等。
三、其他说明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11年8月6日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1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
2、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四、提示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对相关机构或个人造谣、误导性报道、误导性分析的立场和观点,公司对此予以谴责并保留对相关机构或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