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8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5日以电话、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
经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同意公司与曲江文旅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盈利预测补偿的进一步要求,协议双方针对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了拟购买资产在相关期限内未实现盈利预测承诺时的补偿方式,即曲江文旅全部以股份支付补偿。该补充协议构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前述两份协议内容与本补充协议之约定内容不一致时,应以本补充协议之约定内容作准,具体内容详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二>(详见www.sse.com.cn)。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骆志松先生、骆志鸿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