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本公司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201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情形。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2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白厚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国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菲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3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3.1 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
2.3.2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
2.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
§3 董事会报告
3.1 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情况表单位:万元
■
3.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
3.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出现了下滑。主要是因为2011年上半年,公司处于主营产品转型期,从过去较为单一的传统钴酸锂产品向多元材料、新型钴酸锂以及锰酸锂等新产品转型。原有产品主要应用于终端客户诺基亚等传统手机市场,由于受到苹果等新型智能手机的冲击出现大幅萎缩,导致公司客户订单的减少;且由于行业竞争态势的进一步加剧,从而直接影响到公司钴酸锂的销量及销售价格;而报告期内,具有较高毛利率的新产品的销售,未能如期完成公司年初制订的销售计划,从而使公司生产线的产能尚未充分释放;同时,受日本地震的影响,日本客户对公司已通过认证的新产品放量进程也有所延迟。以上原因导致公司报告期盈利能力的下降。
3.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3.6 无形资产(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探矿权、采矿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因素及重大不利变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3.7 因设备或技术更新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具体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8.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万元
■
3.8.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8.3 重大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3.10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4月28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决定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600万元;以现有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股本8,000万股。
2011年5月20日,公司向全体股东实施了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0万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8,000万股增至16,000万股。
(二)2011年上半年,公司不进行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12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13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 重要事项
4.1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4.2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4.2.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万元
■
4.2.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2.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4.3 公司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报告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4 重大关联交易
4.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4.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4.5 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承诺:除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让所持公司200万股份以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公司股票首次发行并上市后,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2、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白厚善、王晓明、陈彦彬、谢国忠、张慧清、严俊玺、刘亚飞、张明祥还承诺:所持有公司股票解禁后,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以上股东均严格遵守了所做的承诺,未发现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书面承诺:
“截至本承诺书出具日,本院及本院所属的除当升科技以外的其它控股子企业(以下称“其他子企业”)均未控制任何与当升科技存在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当升科技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院及本院其他子企业与当升科技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院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本院所属其他子企业不开展对与当升科技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当升科技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企业、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当升科技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当升科技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上述各项承诺在本院作为当升科技控股股东期间及转让全部股份之日起一年内均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5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1 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
5.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5.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6.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期权及被授予的限售流通股股票数量。
□ 适用 √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
7.2 财务报表
7.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06月30日 单位:元
■
■
7.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6月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7.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6月 单位:元
■
7.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后)
7.2.5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后)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11-049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