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601166)20日公告,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本行股东福建省财政厅持股变动的议案》,同意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行216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福建省财政厅。
此前兴业银行已公告,接到第一大股东福建省财政厅通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11﹞285号文批准,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现时所持兴业银行2160万股将无偿划转至福建省财政厅。待本次划转完成后,福建省财政厅持有本公司股份共22.68亿股,占总股本的21.03%。该次股份划转尚待银监会批准。
中德证券分析师佘闵华认为,此次转让份额非常少,且是国有股东之间的转让,不会对兴业银行的经营造成任何影响。(高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