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1年6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上刊登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及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下午14点,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7月12日至2011年7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7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7月12日下午15:00至2011年7月13日下午15:00。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议案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公司股份93,124,554股,占北斗星通总股本的61.5685%。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36名,代表公司股份517,352股,占北斗星通总股本的0.3420%。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3,499,654股;弃权5,600股;反对136,652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481%。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75,100股;弃权5,600股;反对136,652股。其中同意股数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5038%。
2、《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3,502,754股;弃权0股;反对139,152股。同意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514%。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78,200股;弃权0股;反对139,152股。其中同意股数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103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委派江迎春律师、艾震香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