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价格于 2011 年7月11日、12日、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截至2011年7月13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交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7月1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
二、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 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3个月内不存在关于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半年度报告涉及的财务数据尚在测算中,相关财务信息将在近日预告。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