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2点
2、召开地点: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黄文辉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6,309,7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4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26,309,7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独立董事叶德磊先生、林斌先生、罗来武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10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26,309,7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26,309,7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426,309,7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426,309,2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26,309,7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全球星投资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黄绍武的股东代理人、黄文辉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713,28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26,309,7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426,309,7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426,309,7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426,309,7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26,309,7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26,309,7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26,309,7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
表决结果:426,309,7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426,309,7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