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本公司大股东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敦促其控股子公司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西汽)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所欠本公司3200万元债务和2560.31万元投资款一次性向本公司清偿,(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2010年10月8号公告,公告编号为2010-023、2010-024,以及2011年1月5日公告,公告编号为2010-037),为保证其到期实现清偿,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80万股接受司法冻结处理(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2011年5月17号公告,公告编号为2011-16)。
近日,本公司已经收到成都西汽以现金偿还的人民币800万元债务,余下债务的偿还,成都西汽正在积极的筹备中,中介机构亦在加紧开展对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以及法律认定等项工作,但正式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以及法律意见尚未完成,待债务偿还的上述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本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进行初步审议,并将认真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 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