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6月23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河南省濮阳县西环路中段濮耐股份A座五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主持人:董事长刘百宽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822843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短期融资券。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严格遵循《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主要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
同意在上述总额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发行总额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利率、后续发行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发行本次短期融资券的过程中,有权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上述事项经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4822843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关于修订《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已于6月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4822843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