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公司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日前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本公司股东陈潮钿先生的函告获悉,本公司股东陈潮钿于2009年12月29日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的2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高管锁定股)已经解除质押,日前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2011年06月21日,陈潮钿先生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10,000,000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用于东方锆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申请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相关质押登记已于2011年06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06月21日,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1年06月21日至借款合同到期日止。
目前陈潮钿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6,917,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6.11%,本次将其中的10,000,000股用于上述银行贷款质押担保,占本公司总股本179,712,000股的5.56%。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陈潮钿先生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3,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7,971.2万股的20.48%。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