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6月23日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根据《董事意见记录表》的反馈,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入股西藏自治区地方法人银行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入股西藏自治区地方法人银行,其中西藏自治区地方法人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本公司将投资4500万元~7500万元,认购股权比例为3%~5%。
西藏自治区法人银行的方案尚待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公司认购股权的比例以最终确定的投资比例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高级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投资入股相关的各项事宜,本次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与其签订《并购借款合同》,并按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的要求使用该笔贷款。借款及《并购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2、借款期限:五年,自提款之日起计算;
3、借款用途:用于支付公司收购西藏阿里圣拓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圣拓”)41%的股权的并购交易价款;
4、借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
5、担保方式;上海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于阿里圣拓持有的日土县松西区龙木错盐湖矿区的《采矿权许可证》于2012年6月期满办理完毕延期手续后追加本公司持有的阿里圣拓41%股权的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陈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宏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上述辞职报告于即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符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符蓉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同意聘任符蓉女士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23日
附:符蓉女士的简历
符蓉,出生于1983年1月,2008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法律专业,法学硕士,于2009年12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放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2008年7月~2009年12月,上海北方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员工;
2010年1月至今,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符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