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1年06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政支持技术改造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1-105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政支持技术改造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分别收到葫芦岛市财政局和葫芦岛市连山区财政局《关于拨付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资金的通知》。为推动葫芦岛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葫芦岛市财政局拨付公司技术改造资金1,759万元,葫芦岛市连山区财政局拨付公司技术改造资金850万元,两笔拨款合计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增加2,609万元。目前,公司已收到该项资金并已确认入账。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1-106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3月22日披露了《重大诉讼公告》(编号:2010-017)。因与辽宁宏程塑料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宏程”)的担保纠纷案, 2009年9月10日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9)辽阳民三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公司给付辽宁宏程人民币48,585,410元,利息计算从代为偿还即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284,730元由公司承担。

 2010年3月9日,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10)辽阳执恢字第5号文件,裁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本公司在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DI公司”)所拥有的40%的股权96,000,000.00元,其中49,836,625.00元占总股份20.76%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辽宁宏程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辽宁宏程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2011年6月23日,公司收到参股的TDI公司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通知》获悉。TDI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此次股权变更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减少约108万元。具体股权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公司持有TDI公司40%股权;

 变更后:公司持股比例减少20.7653%,降低为19.2347%。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