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0年11月22日起停牌至今。2011年6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1]第80号),经询问,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答复称:自2010年11月22日以来,泰达控股与监管机构就重大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截至目前,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另由于泰达控股发生重要人事调整,且市场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筹划中的重大事项仍在论证中。因此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相关信息披露后复牌。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