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许继电气
股票代码:0004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2、13层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2、13层
邮政编码:518048
联系电话:4008866338
签署日期:2011年6月23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其在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8日签署的《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之总体安排协议》,约定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将所持的许继集团有限公司6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许继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中的20.0038%股权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后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置换,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合计所持许继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置换给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分别置换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协议履行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持有许继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关系未发生变更。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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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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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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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为平安集团。
平安集团于1988 年3 月21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以《关于同意成立平安保险公司的批复》(银复[1988]113 号)批准成立,并于1988 年4 月22 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成立时名称为深圳平安保险公司,主要在深圳从事财产保险业务;1992 年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于1994 年7 月从事寿险业务,并于1997 年1 月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集团的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5、16、17、18 层,注册资本为7,644,142,092元人民币(平安集团2011年6月17日向金骏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了2.72亿股H股,目前公司总股本已经变更为7,916,142,092股,有关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过程中),工商注册号为100000000012314,组织机构代码证为10001231-6。平安集团分别于2004 年6 月24 日、2007 年3 月1 日在香港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H股证券代码为2318、A 股证券代码为601318。
平安集团为中国境内经营保险及金融服务的综合性金融集团,向公司及零售客户提供多种保险及金融服务和产品,主要业务为保险、银行和投资三大类业务。
平安集团通过旗下各专业子公司共为超过6,000万名客户提供了保险保障、投资理财等各类金融服务。平安集团拥有约45万名代理人员及13万名员工。2010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179.38亿元。其主要业务包括:
1、保险业务
保险业务是平安集团的核心业务。自成立以来,经过20 多年的发展,平安集团由经营单一财产保险业务开始,逐步建立了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寿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养老险”)和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健康险”)四大子公司为核心,向客户提供全方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完整业务体系。此外,平安集团还通过平安养老险向客户提供企业年金的受托管理、投资管理和账户管理专业服务。
2、银行业务
平安银行是平安集团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家跨区域经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总行设在深圳,营业网点目前分布于深圳、上海、福州、泉州、厦门、杭州、广州、东莞、惠州等地。
3、投资业务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产管理”)、中国平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产管理(香港)”)、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共同构成平安集团的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平台。平安资产管理和平安资产管理(香港)受托管理平安集团的保险资金及其他子公司的投资资产,并为其他投资者提供产品和服务。平安信托和平安证券向客户提供集合理财、信托计划等资产管理服务。受托管理的资产除投资于资本市场外,还投资于基建、物业、直接股权等领域,满足了不同层次客户的产品与服务需求。此外,平安证券还为客户提供证券经纪、投资银行及财务顾问等服务。
平安集团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释义、《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8.1 条和《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8.1 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控制的释义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释义,平安集团不存在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也不存在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不存在股东实际支配的平安集团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状况;不存在某一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投资者。平安集团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平安集团的第一及第二大股东分别为汇丰控股有限公司的两家全资附属子公司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保险”)、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上述两家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集团H股股份1,232,815,613股,约占平安集团总股本76.44亿股的16.13%。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最终控制人与平安集团之间关系方框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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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0年12月31日,持有平安集团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
1、中国平安第一及第二大股东分别为汇丰控股有限公司(公众上市公司)的两家全资附属子公司汇丰保险及汇丰银行,合计持有中国平安H股股份1,232,815,613股,约占平安集团总股本76.44亿股的16.13%。
汇丰保险于1969年6月17日成立,普通股实收资本为1,468.74万英镑,注册地址为8 Canada Square, London, E14 5HQ, United Kingdom。其主营业务为金融保险。汇丰保险是汇丰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子公司,专注于发展汇丰集团的全球保险业务。
汇丰银行于1866年8月14日(香港注册日期)成立,普通股及优先股之注册资本分别为300亿港元及134.505亿美元,普通股及优先股之实收资本分别为224.94亿港元及125.335亿美元,注册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中1号。其主营业务为银行及金融服务业务。汇丰银行及各附属公司在亚太区19个国家和地区设有约1,040家分行和办事处,并在全球另外6个国家设有约20家分行和办事处。汇丰银行是汇丰控股有限公司的创始成员及其在亚太区的旗舰,也是香港最大的本地注册银行及三大发钞银行之一。
汇丰控股有限公司于1959年1月1日成立,普通股实收资本为8,843,007,951美元,注册地址为8 Canada Square, London, E14 5HQ, United Kingdom,主营业务为金融服务。汇丰集团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银行及金融服务机构之一,国际网络跨全球87个国家和地区,办事处约8,000个,涵盖欧洲、香港、亚太其他地区、中东、北美洲及拉丁美洲。汇丰透过四个客户群及环球业务为大约1亿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这些客户群及环球业务计有:个人理财(包括消费融资)、工商业务、环球银行及资本市场,以及私人银行业务。
2、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平安集团A股股份481,359,551股,占平安集团总股本76.44亿股的6.30%,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13日,注册地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18楼,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亿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范鸣春。经营范围为:为市属国有企业提供担保;对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之外的国有股权进行管理;对所属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改制和资本运作;投资深圳市国资委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平安集团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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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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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
平安信托的主要业务是:对实业进行投资(国家限定行业除外);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投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对电力装备、信息、环保、矿产品、轨道交通、房地产、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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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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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及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平安信托持有达到或超过5%的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银行、证券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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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实现中电装备对许继集团的100%控股,完成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退出对许继集团的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许继集团的股份,直接持有许继电气股份19,886,221股,占许继电气总股本的5.25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许继电气拥有股份的计划安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许继电气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公司持有许继电气控股股东许继集团40%的股权,未直接持有许继电气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公司直接持有许继电气的股份19,886,221股,从而直接持有许继电气股份总数的5.257%。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和许继电气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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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2011年6月18日中电装备、中国电科院、平安信托、许继控股及许继集团签署的《总体协议》。
根据总体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完成许继集团股权重组,即中国电科院将所持许继集团6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中电装备,平安信托将所持许继集团40%的股权中的20.0038%股权转让给许继控股,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步,中电装备、平安信托、许继控股和许继集团进行股权置换,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将所持许继集团40%的股权置换给中电装备,许继集团将所持许继电气10.516%股份相应置换给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两者互为生效及实施条件。
总体协议约定的上述股权置换安排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三、《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之总体安排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总体协议》于2011年6月18日由中电装备、中国电科院、平安信托、许继控股及许继集团在北京市签署。
(二)标的股权的置换价格
以201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以经评估并备案的许继集团标的股权的评估价值确定。
(三)标的股份的置换价格与数量
以评估基准日前30个交易日许继电气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标的股份每股价格。
标的股份数量=标的股权置换价格/标的股份置换价格,以此计算出置换的许继电气标的股份数量为3,978万股。
(四)股权置换的安排
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将所持标的股权置换给中电装备,许继集团将所持许继电气标的股份相应置换给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股权置换完成后,中电装备持有许继集团100%股权,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合计持有许继电气10.516%股份。
(五)股权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采取股权置换方式,不存在资金的支付。
(六)股权置换生效及实施的主要先决条件
1、股权置换已经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确认/同意/许可;
2、各方已按内部决策程序批准股权置换事项,并签署必需的决策文件;
3、其他为完成股权置换所需的程序及手续全部完成,所需文件均已签署完毕。
(七)置换完成日
标的股份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与标的股份于登记公司办理完毕转让过户登记手续之日,二者中后发生之日为置换完成日。
四、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一)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股权置换实现,不涉及现金交易事项。
(二)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股权置换实现,不涉及现金交易事项。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审批、备案及报告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审批、备案及报告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本权益变动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河南证监局备案。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许继电气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童 恺
2011年6月2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之总体安排协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许继电气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联系电话:0374-3212348
传真:0374-3363549
邮政编码:461000
投资者也可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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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 恺
日期:2011年6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童 恺
2011年6月23日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许继电气
股票代码:0004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联系电话:0374-3212274
签署日期:2011年6月23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8日签署的《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之总体安排协议》,约定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将所持的许继集团有限公司6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许继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中的20.0038%股权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后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置换,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合计所持许继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置换给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分别置换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协议履行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持有许继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关系未发生变更。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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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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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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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为中国电科院,中国电科院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电网为其出资人,国家电网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单位。
中国电科院成立于1951年,注册资本为60,618万元,主要从事特高压交直流输电关键技术、大电网安全稳定与控制技术、智能电网关键技术以及新能源、新材料、能源转换、信息与通信、杆塔结构及基础施工等技术研究,研究范围涵盖电力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各个方面。
国家电网为国有独资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电网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3]30号)及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组建方案>和<国家电网公司章程>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3]268号),国家电网于2003年5月13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了注册号为1000001003790(4-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中国电科院之外,国家电网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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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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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制造、销售继电器、继电保护屏及综合自动化装置、中压断路器、计算机、通信设备、高低压开关柜、自动门、变压器、输变电设备、控制设备及其配件;技术开发、建筑安装、商贸、住宿、餐饮;承包境内外机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劳务人员;自营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及核定公司进口商品除外),自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自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贸易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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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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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及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许继集团持有许继电气11,309.72万股股票,占许继电气总股本的29.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许继集团未持有5%及5%以上的银行、证券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实现中电装备对许继集团的100%控股,完成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退出对许继集团的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许继电气股份的计划安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许继电气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许继集团持有许继电气股份113,097,220股,占总股本的29.90%。
本次权益变动后,许继集团持有许继电气股份73,317,220股,占总股本的19.382%。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和许继电气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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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2011年6月18日中电装备、中国电科院、平安信托、许继控股及许继集团签署的《总体协议》。
根据总体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完成许继集团股权重组,即中国电科院将所持许继集团6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中电装备,平安信托将所持许继集团40%的股权中的20.0038%股权转让给许继控股,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步,中电装备、平安信托、许继控股和许继集团进行股权置换,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将所持许继集团40%的股权置换给中电装备,许继集团将所持许继电气10.516%股份相应置换给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两者互为生效及实施条件。
总体协议约定的上述股权置换安排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三、《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之总体安排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总体协议》于2011年6月18日由中电装备、中国电科院、平安信托、许继控股及许继集团在北京市签署。
(二)标的股权的置换价格
以201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以经评估并备案的许继集团标的股权的评估价值确定。
(三)标的股份的置换价格与数量
以评估基准日前30个交易日许继电气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标的股份每股价格。
标的股份数量=标的股权置换价格/标的股份置换价格,以此计算出置换的许继电气标的股份数量为3,978万股。
(四)股权置换的安排
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将所持标的股权置换给中电装备,许继集团将所持许继电气标的股份相应置换给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股权置换完成后,中电装备持有许继集团100%股权,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合计持有许继电气10.516%股份。
(五)股权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采取股权置换方式,不存在资金的支付。
(六)股权置换生效及实施的主要先决条件
1、股权置换已经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确认/同意/许可;
2、各方已按内部决策程序批准股权置换事项,并签署必需的决策文件;
3、其他为完成股权置换所需的程序及手续全部完成,所需文件均已签署完毕。
(七)置换完成日
标的股份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与标的股份于登记公司办理完毕转让过户登记手续之日,二者中后发生之日为置换完成日。
四、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一)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股权置换实现,不涉及现金交易事项。
(二)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股权置换实现,不涉及现金交易事项。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审批、备案及报告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审批、备案及报告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本权益变动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河南证监局备案。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许继电气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纪年
2011年6月2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之总体安排协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许继电气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联系电话:0374- 3212348
传真:0374-3363549
邮政编码:461000
投资者也可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纪年
日期:2011年6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纪年
2011年6月23日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许继电气
股票代码:0004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联系电话:0374-3212840
签署日期:2011年6月23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8日签署的《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之总体安排协议》,约定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将所持的许继集团有限公司6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许继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中的20.0038%股权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后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置换,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合计所持许继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置换给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分别置换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协议履行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持有许继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关系未发生变更。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平安信托 | 指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平安集团 | 指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许继控股 | 指 | 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中电装备 | 指 |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
| 中国电科院 | 指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
| 许继集团 | 指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 许继电气 | 指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国家电网 | 指 | 国家电网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将所持许继集团40%股权置换给中电装备,许继集团将所持许继电气部分股份分别置换给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股权置换完成后,中电装备持有许继集团100%股权,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持有许继电气的股份。 |
| 《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之总体安排协议》/总体协议 | 指 | 2011年6月18日,中电装备、中国电科院、平安信托、许继控股及许继集团签署的《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之总体安排协议》 |
| 标的股权 | 指 | 《总体协议》中拟用于股权置换的许继集团40%股权 |
| 标的股份 | 指 | 《总体协议》中拟用于股权置换的许继电气3,978万股股份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会计准则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统称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近三年 | 指 | 2008年、2009年、2010年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2、13层 |
| 法定代表人 | 童恺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69.88亿元 |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100000000020007(4-4) |
|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 10002000-9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主营业务 | 许可经营项目: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 经营期限 | 无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深税登字440300100020009号 |
| 主要股东名称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2、13层 |
| 邮政编码 | 518048 |
| 联系电话 | 4008866338 |
| 传真 | 0755-82415828 |
| 序号 | 序号 | 序号 | 主营业务 | 注册/授权资本 |
| 直接 | 间接 | 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表示 |
| 1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99.51% | - | 人身保险 | 23,800,000,000 |
| 2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99.51% | - | 财产保险 | 17,000,000,000 |
| 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0.75% | - | 银行 | 8,622,824,478 |
| 4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99.88% | - | 信托投资 | 6,988,000,000 |
| 5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86.66% | 证券投资与经纪 | 3,000,000,000 |
| 6 |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 - | 89.47% | 期货经纪 | 120,000,000 |
| 7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79.91% | 19.99% | 养老保险 | 3,360,000,000 |
| 8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6.00% | 3.98% | 资产管理 | 500,000,000 |
| 9 |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76.00% | 3.98% | 健康保险 | 500,000,000 |
| 10 | 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 | - | 投资控股 | 港元4,000,000,000 |
| 11 | 中国平安保险(香港)有限公司 | - | 100.00% | 财产保险 | 港元490,000,000 |
| 12 | 中国平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 - | 100.00% | 资产管理 | 港元80,000,000 |
| 序号 | 核心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亿元) | 持股 比例 | 主营业务 |
| 1 | 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40 | 100% | 投资兴办各类企业 |
| 2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0 | 86.76% | 证券投资与经纪业务 |
| 3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6.90 | 40% | 电力装备的研究、开发和生产业务 |
| | 2010年
12月31日 | 2009年
12月31日 | 2008年
12月31日 |
| 总资产 | 5,218,199 | 5,410,339 | 2,787,226 |
| 股东权益 | 2,050,294 | 2,015,496 | 1,417,40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841,873 | 1,594,505 | 1,352,188 |
| 资产负债率 | 60.71% | 62.75% | 49.15% |
|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营业收入 | 947,703 | 1,010,278 | 342,301 |
| 主营业务收入 | 432,587 | 240,282 | 146,944 |
| 净利润 | 284,752 | 233,876 | 158,59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7,368 | 196,366 | 149,459 |
| 净资产收益率(含少数股东权益) | 13.89% | 11.60% | 11.19% |
| 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职位 | 国籍 | 长期
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 童 恺 | 无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无 |
| 宋成立 | 无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 张礼庆 | 无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 何 勇 | 无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6.76% |
| 2 | 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86% |
| 3 | 平安利顺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67% |
| 4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4% |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
| 股票简称 | 许继电气 | 股票代码 | 0004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2、13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其他□(请注明) | 执行法院裁定□
赠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9,886,221股 变动比例:5.25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否□
总体协议约定的本次股权置换安排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许继集团 | 指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 中电装备 | 指 |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
| 中国电科院 | 指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
| 平安集团 | 指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平安信托 | 指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许继控股 | 指 | 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许继电气 | 指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国家电网 | 指 | 国家电网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将所持许继集团40%股权置换给中电装备,许继集团将所持许继电气部分股份分别置换给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股权置换完成后,中电装备持有许继集团100%股权,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持有许继电气的股份。 |
| 《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之总体安排协议》/总体协议 | 指 | 2011年6月18日,中电装备、中国电科院、平安信托、许继控股及许继集团签署的《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之总体安排协议》 |
| 标的股权 | 指 | 《总体协议》中拟用于股权置换的许继集团40%股权 |
| 标的股份 | 指 | 《总体协议》中拟用于股权置换的许继电气3,978万股股份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会计准则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统称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近三年 | 指 | 2008年、2009年、2010年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许继大道129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纪年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陆亿玖仟零叁拾玖万伍仟圆整 |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411000100011419 |
|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 17429416-8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主营业务 | 对电力装备、信息、环保、矿产品、轨道交通、房地产、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商贸(涉及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屋租赁。 |
| 经营期限 | 2005年7月11日至2035年6月16日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411000174294168 |
| 股东名称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通讯地址 | 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
| 邮政编码 | 461000 |
| 联系电话 | 0374-3212274 |
| 序号 | 核心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 1 |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 电力 | 100% | 6,000,000 |
| 2 | 华东电网有限公司 | 电力 | 100% | 8,000,000 |
| 3 | 华中电网有限公司 | 电力 | 100% | 3,600,000 |
| 4 |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 | 电力 | 100% | 2,200,000 |
| 5 | 东北电网有限公司 | 电力 | 100% | 2,720,000 |
| 6 |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 电力 | 100% | 1,786,000 |
| 7 |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 电力 | 100% | 1,000,000 |
| 8 |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 电力 | 100% | 620,000 |
| 9 |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电力 | 100% | 670,000 |
| 10 | 上海市电力公司 | 电力 | 100% | 623,217 |
| 11 | 江苏省电力公司 | 电力 | 100% | 260,000 |
| 12 | 浙江省电力公司 | 电力 | 100% | 588,451 |
| 13 | 安徽省电力公司 | 电力 | 100% | 350,446 |
| 14 |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电力 | 100% | 412,000 |
| 15 | 河南省电力公司 | 电力 | 100% | 483,806 |
| 16 | 湖北省电力公司 | 电力 | 100% | 535,048 |
| 17 | 湖南省电力公司 | 电力 | 100% | 534,884 |
| 18 | 江西省电力公司 | 电力 | 100% | 432,016 |
| 19 | 四川省电力公司 | 电力 | 100% | 724,000 |
| 20 | 重庆市电力公司 | 电力 | 100% | 138,300 |
| 21 | 陕西省电力公司 | 电力 | 100% | 1,200,000 |
| 22 | 甘肃省电力公司 | 电力 | 100% | 326,670 |
| 23 | 青海省电力公司 | 电力 | 100% | 288,998.6 |
| 24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公司 | 电力 | 100% | 173,021.61 |
| 25 | 新疆电力公司 | 电力 | 100% | 1,023 |
| 26 | 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 电力 | 51% | 300,000 |
| 27 | 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电力 | 100% | 1,065,000
(港元) |
| 28 |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 | 电力 | 100% | 220,000 |
| 29 | 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 | 施工 | 100% | 61,000 |
| 30 | 国网信息通信有限公司 | 信息 | 100% | 32,000 |
| 31 | 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 | 咨询 | 100% | 3,526.8 |
| 32 |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 综合 | 100% | 80,000 |
| 33 | 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 | 100% | 1,600,000 |
| 34 |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电力 | 100% | 12,000 |
| 35 | 国网国际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 电力 | 100% | 15,000 |
| 36 | 英大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传媒 | 100% | 5,000 |
| 37 | 国网能源研究院 | 咨询 | 100% | 6,000 |
| 38 | 中兴电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综合 | 80% | 80,000 |
| 39 | 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综合 | 100% | 1,000,000 |
| 40 |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 综合 | 100% | 154,251 |
| 序号 | 核心企业 名称 | 持股 比例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 1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9.9% | 生产经营电网调度自动化设备,配电网自动化、变电站自动化、电站自动化、铁路供电自动化、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设备,电力管理信息系统,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控制装置,继电器,电子式电度表,中压开关及开关柜,电力通信设备(不含无线),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及其他机电产品(不含汽车)低压电器生产经营。 | 37,827.2 |
| 2 | 许继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100% | 机电设备的储备、安装、调试、相关人员的培训;开展成套项目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国内贸易(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 5,000 |
| 3 | 河南许继亿万物流有限公司 | 100% | 机电产品及设备、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电子商务 | 500 |
| 4 | 许昌继电器研究所郑州分所 | 100% | 电力系统继电波爱护及自动化装置、兼营计算机,五交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房屋租赁。 | 50 |
| 7 | 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 | 100% | 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测控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工程系统、自控技术等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本所开发的产品研制、销售。 | 896.8 |
| 8 |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97.85% | 电器机械及器材(含高低压输变电设备),普通机械,各种电气和成套装置的制造、销售、代购、代销;技术咨询;输变电产品的技术服务;对外贸易。(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 13,959.9 |
| 9 | 北京许继电力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 66.5% |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 1,200 |
| 10 | 许继电源有限公司 | 75% | 生产、销售各种工业及民用电源、自动化装置机电设备成套及设计咨询。 | 2,000 |
| 11 | 许继联华国际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94.6% | 环境工程总承包;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 5,000 |
| 12 | 郑州市许继地铁工程有限公司 | 100% | 轨道交通供电设备、机电控制、信号系统及综合监控系统的集成、安装、施工、维护(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和设备的销售。 | 5,000 |
| 13 | 许昌许继昌南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60% | 开发生产销售载波机、收发信机等继电保护通信设备;通信自动化产品;光纤传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无线通信设备;系统集成工程及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等。 | 3,360 |
|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4,509,977,629.81 | 13,040,699,331.31 | 12,777,227,504.07 |
| 股东权益 | 1,929,218,620.46 | 3,705,590,378.94 | 3,914,499,263.47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43,375,208.68 | 1,780,234,387.39 | 2,108,462,621.97 |
| 资产负债率 | 86.70% | 71.58% | 69.36% |
|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营业收入 | 7,964,640,021.38 | 5,715,870,639.68 | 4,156,743,426.45 |
| 主营业务收入 | 7,709,817,408.21 | 5,476,236,119.33 | 3,824,891,284.02 |
| 净利润 | 180,426,634.35 | 454,951,016.16 | 146,582,287.47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947,582.30 | 180,454,314.29 | 41,060,276.58 |
| 净资产收益率(含少数股东权益) | 9.35% | 12.28% | 3.74% |
| 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职位 | 国籍 | 长期
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 王纪年 | 无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无 |
| 李富生 | 无 | 男 | 董事、总裁 | 中国 | 中国 | 无 |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
| 股票简称 | 许继电气 | 股票代码 | 0004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其他□(请注明) | 执行法院裁定□
赠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113,097,220股
持股比例:29.9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3,798万股
变动比例:-10.51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否□
总体协议约定的本次股权置换安排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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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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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为平安集团。
平安集团于1988 年3 月21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以《关于同意成立平安保险公司的批复》(银复[1988]113 号)批准成立,并于1988 年4 月22 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成立时名称为深圳平安保险公司,主要在深圳从事财产保险业务;1992 年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于1994 年7 月从事寿险业务,并于1997 年1 月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集团的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5、16、17、18 层,注册资本为7,644,142,092元人民币(平安集团2011年6月17日向金骏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了2.72亿股H股,目前公司总股本已经变更为7,916,142,092股,有关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过程中),工商注册号为100000000012314,组织机构代码证为10001231-6。平安集团分别于2004 年6 月24 日、2007 年3 月1 日在香港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H股证券代码为2318、A 股证券代码为601318。
平安集团为中国境内经营保险及金融服务的综合性金融集团,向公司及零售客户提供多种保险及金融服务和产品,主要业务为保险、银行和投资三大类业务。
平安集团通过旗下各专业子公司共为超过6,000万名客户提供了保险保障、投资理财等各类金融服务。平安集团拥有约45万名代理人员及13万名员工。2010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179.38亿元。其主要业务包括:
1、保险业务
保险业务是平安集团的核心业务。自成立以来,经过20 多年的发展,平安集团由经营单一财产保险业务开始,逐步建立了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寿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养老险”)和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健康险”)四大子公司为核心,向客户提供全方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完整业务体系。此外,平安集团还通过平安养老险向客户提供企业年金的受托管理、投资管理和账户管理专业服务。
2、银行业务
平安银行是平安集团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家跨区域经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总行设在深圳,营业网点目前分布于深圳、上海、福州、泉州、厦门、杭州、广州、东莞、惠州等地。
3、投资业务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产管理”)、中国平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产管理(香港)”)、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共同构成平安集团的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平台。平安资产管理和平安资产管理(香港)受托管理平安集团的保险资金及其他子公司的投资资产,并为其他投资者提供产品和服务。平安信托和平安证券向客户提供集合理财、信托计划等资产管理服务。受托管理的资产除投资于资本市场外,还投资于基建、物业、直接股权等领域,满足了不同层次客户的产品与服务需求。此外,平安证券还为客户提供证券经纪、投资银行及财务顾问等服务。
平安集团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释义、《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8.1 条和《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8.1 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控制的释义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释义,平安集团不存在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也不存在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不存在股东实际支配的平安集团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状况;不存在某一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投资者。平安集团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平安集团的第一及第二大股东分别为汇丰控股有限公司的两家全资附属子公司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保险”)、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上述两家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集团H股股份1,232,815,613股,约占平安集团总股本76.44亿股的16.13%。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最终控制人与平安集团之间关系方框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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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0年12月31日,持有平安集团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
1、中国平安第一及第二大股东分别为汇丰控股有限公司(公众上市公司)的两家全资附属子公司汇丰保险及汇丰银行,合计持有中国平安H股股份1,232,815,613股,约占平安集团总股本76.44亿股的16.13%。
汇丰保险于1969年6月17日成立,普通股实收资本为1,468.74万英镑,注册地址为8 Canada Square, London, E14 5HQ, United Kingdom。其主营业务为金融保险。汇丰保险是汇丰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子公司,专注于发展汇丰集团的全球保险业务。
汇丰银行于1866年8月14日(香港注册日期)成立,普通股及优先股之注册资本分别为300亿港元及134.505亿美元,普通股及优先股之实收资本分别为224.94亿港元及125.335亿美元,注册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中1号。其主营业务为银行及金融服务业务。汇丰银行及各附属公司在亚太区19个国家和地区设有约1,040家分行和办事处,并在全球另外6个国家设有约20家分行和办事处。汇丰银行是汇丰控股有限公司的创始成员及其在亚太区的旗舰,也是香港最大的本地注册银行及三大发钞银行之一。
汇丰控股有限公司于1959年1月1日成立,普通股实收资本为8,843,007,951美元,注册地址为8 Canada Square, London, E14 5HQ, United Kingdom,主营业务为金融服务。汇丰集团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银行及金融服务机构之一,国际网络跨全球87个国家和地区,办事处约8,000个,涵盖欧洲、香港、亚太其他地区、中东、北美洲及拉丁美洲。汇丰透过四个客户群及环球业务为大约1亿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这些客户群及环球业务计有:个人理财(包括消费融资)、工商业务、环球银行及资本市场,以及私人银行业务。
2、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平安集团A股股份481,359,551股,占平安集团总股本76.44亿股的6.30%,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13日,注册地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18楼,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亿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范鸣春。经营范围为:为市属国有企业提供担保;对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之外的国有股权进行管理;对所属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改制和资本运作;投资深圳市国资委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平安集团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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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许继控股未拥有控制企业,其核心业务为对实业进行投资。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
许继控股的经营范围为:对实业进行投资(国家限定行业除外);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投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对电力装备、信息、环保、矿产品、轨道交通、房地产、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许继控股于2010年设立,故不存在2008、2009年度的财务数据。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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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及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许继控股未持有上市公司、银行、证券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或5%以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实现中电装备对许继集团的100%控股,完成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退出对许继集团的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许继电气股份的计划安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许继电气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公司未持有许继电气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许继电气19,893,779股,占其股份总数的5.25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和许继电气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2011年6月18日中电装备、中国电科院、平安信托、许继控股及许继集团签署的《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之总体安排协议》。
根据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完成许继集团股权重组,即中国电科院将所持许继集团6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中电装备,平安信托将所持许继集团40%的股权中的20.0038%股权转让给许继控股,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步,中电装备、平安信托、许继控股和许继集团进行股权置换,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将所持许继集团40%的股权置换给中电装备,许继集团将所持许继电气10.516%股份相应置换给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两者互为生效及实施条件。
总体协议约定的上述股权置换安排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三、《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之总体安排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总体协议》于2011年6月18日由中电装备、中国电科院、平安信托、许继控股及许继集团在北京市签署。
(二)标的股权的置换价格
以201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以经评估并备案的许继集团标的股权的评估价值确定。
(三)标的股份的置换价格与数量
以评估基准日前30个交易日许继电气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标的股份每股价格。
标的股份数量=标的股权置换价格/标的股份置换价格,以此计算出置换的许继电气标的股份数量为3,978万股。
(四)股权置换的安排
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将所持标的股权置换给中电装备,许继集团将所持许继电气标的股份相应置换给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股权置换完成后,中电装备持有许继集团100%股权,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合计持有许继电气10.516%股份。
(五)股权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采取股权置换方式,不存在资金的支付。
(六)股权置换生效及实施的主要先决条件
1、股权置换已经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确认/同意/许可;
2、各方已按内部决策程序批准股权置换事项,并签署必需的决策文件;
3、其他为完成股权置换所需的程序及手续全部完成,所需文件均已签署完毕。
(七)置换完成日
标的股份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与标的股份于登记公司办理完毕转让过户登记手续之日,二者中后发生之日为置换完成日。
四、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一)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股权置换实现,不涉及现金交易事项。
(二)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股权置换实现,不涉及现金交易事项。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审批、备案及报告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审批、备案及报告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本权益变动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河南证监局备案。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许继电气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童 恺
2011年6月2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许继控股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许继控股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之总体安排协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许继电气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联系电话:0374-3212348
传真:0374-3363549
邮政编码:461000
投资者也可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以下无正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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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恺
日期:2011年6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 恺
2011年6月23日
股票简称:许继电气 股票代码:000400 公告编号:2011-19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21日接到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继集团”)的通知,在许继集团、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其持有许继集团40%股权)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电科院”,其持有许继集团60%股权)于2009年7月17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详见2009年7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本公司相关公告)以及上述三方于2010年2月11日签署的《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事项之总体协议》和《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详见2010年2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本公司相关公告)的基础上,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装备”)、中国电科院与平安信托、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继控股”,系平安信托的全资子公司)及许继集团于近日签署了《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之总体安排协议》(以下简称“总体协议”)。
鉴于中国电科院、许继集团、平安信托三方于2010年2月11日签署的《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事项之总体协议》的约定,平安信托可在以下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实现退出对许继集团的投资:
1、经各方认可,许继集团在可行的情况下与许继电气合并,实现整体上市,并在2010年12月底前启动相关工作,合并具体方案及定价应符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2、平安信托亦可选择适当时机,在保持许继集团对许继电气控股地位的前提下,按照等值对价的原则将所持许继集团 40%的股权转让给中国电科院,同时,中国电科院通过许继集团将许继集团所持许继电气的部分股份转让给平安信托;
3、其他双方一致同意的方式。
根据《总体协议》,平安信托、许继控股、中国电科院、中电装备、许继集团共同协商同意,现确定采用以下方式实现平安信托对许继集团投资的退出:
1、中国电科院将所持许继集团60%的股权划转至中电装备持有,本次划转完成后,中电装备承诺承接中国电科院、许继集团、平安信托三方于2010年2月11日签署的《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事项之总体协议》及其附件、该协议后续协议及其附件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平安信托、许继控股同意该等协议及其附件中规定的中国电科院的权利义务由中电装备承接;平安信托将所持许继集团40%股权中的20.0038%股权转让给许继控股;
2、中电装备、平安信托、许继控股和许继集团就平安信托直接和间接持有许继集团合计40%股权及许继集团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股权置换。
股权置换完成后,中电装备成为许继集团控股股东,持有许继集团100%的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关系均不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前的具体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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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具体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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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装备是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54,251 万元,主营业务为:输配电设备及系统、相关核心零部件及原材料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与售后服务;智能电网、节能与环保、新能源等高新科技产品及其材料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与售后服务;进出口业务;工程承包业务;电力设备及资产租赁业务;电力技术咨询与服务。
总体协议约定的上述股权置换安排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本公司将就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许继控股 | 指 | 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平安集团 | 指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平安信托 | 指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中电装备 | 指 |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
| 中国电科院 | 指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
| 许继集团 | 指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 许继电气 | 指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国家电网 | 指 | 国家电网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将所持许继集团40%股权置换给中电装备,许继集团将所持许继电气部分股份分别置换给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股权置换完成后,中电装备持有许继集团100%股权,平安信托和许继控股持有许继电气股份。 |
| 《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之总体安排协议》/总体协议 | 指 | 2011年6月18日,中电装备、中国电科院、平安信托、许继控股及许继集团签署的《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之总体安排协议》 |
| 标的股权 | 指 | 《总体协议》中拟用于股权置换的许继集团40%股权 |
| 标的股份 | 指 | 《总体协议》中拟用于股权置换的许继电气3,978万股股份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会计准则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统称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近三年 | 指 | 2008年、2009年、2010年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童恺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万元 |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411000000003067 |
|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 55163089-3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主营业务 | 对实业进行投资(国家限定行业除外);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投资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对电力装备、信息、环保、矿产品、轨道交通、房地产、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投资和经营管理 |
| 经营期限 | 201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4日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411002551630893 |
| 主要股东名称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通讯地址 | 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
| 邮政编码 | 461000 |
| 联系电话 | 0374-3212840 |
| 序号 | 序号 | 序号 | 主营业务 | 注册/授权资本 |
| 直接 | 间接 | 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表示 |
| 1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99.51% | - | 人身保险 | 23,800,000,000 |
| 2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99.51% | - | 财产保险 | 17,000,000,000 |
| 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0.75% | - | 银行 | 8,622,824,478 |
| 4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99.88% | - | 信托投资 | 6,988,000,000 |
| 5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86.66% | 证券投资与经纪 | 3,000,000,000 |
| 6 |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 - | 89.47% | 期货经纪 | 120,000,000 |
| 7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79.91% | 19.99% | 养老保险 | 3,360,000,000 |
| 8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6.00% | 3.98% | 资产管理 | 500,000,000 |
| 9 |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76.00% | 3.98% | 健康保险 | 500,000,000 |
| 10 | 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 | - | 投资控股 | 港元4,000,000,000 |
| 11 | 中国平安保险(香港)有限公司 | - | 100.00% | 财产保险 | 港元490,000,000 |
| 12 | 中国平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 - | 100.00% | 资产管理 | 港元80,000,000 |
| | 2010年
12月31日 | 2009年
12月31日 | 2008年
12月31日 |
| 总资产 | 4,933,192.13 | - | - |
| 股东权益 | 4,933,192.13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933,192.13 | - | - |
| 资产负债率 | 0% | - | - |
|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营业收入 | 0 | - | - |
| 主营业务收入 | 0 | - | - |
| 净利润 | -66,807.87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6,807.87 | - | - |
| 净资产收益率(含少数股东权益) | -1.4% | - | - |
| 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职位 | 国籍 | 长期
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 童 恺 | 无 | 男 | 执行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 朱倚江 | 无 | 女 | 财务总监 | 中国 | 中国 | 无 |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
| 股票简称 | 许继电气 | 股票代码 | 0004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许昌许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其他□(请注明) | 执行法院裁定□
赠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9,893,779股
变动比例:5.259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否□
总体协议约定的本次股权置换安排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