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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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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银基发展 公告编号:2011-015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写字楼房产买卖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基置业)于2011年6月16日与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电东北)签署了《写字楼房产买卖合同(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办公楼)》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1.1项目名称:银基·丽湾国际大厦(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办公楼)

 1.2项目位置: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五里河公园内,富民桥引桥西侧与五里河公园北路交汇处

 1.3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347平方米

 2、对方当事人情况:

 对方当事人: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号街11甲2号

 注册资金:511177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慕文

 经营范围:从事电源、热源、水资源项目开发、投资、及相应企业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发电系统设备的成套、配套、工程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投标、科技开发、发电系统设备销售、检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力信息咨询服务、电力科学、环保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3、公司与国电东北无关联关系,近三年无任何业务往来。

 4、履约能力分析: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其在东北区域直属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股权,依法投资设立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履约能力较强。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项目开发完成,双方结算完毕后自行终止,项目开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销售采用整体建筑销售方式(交钥匙工程),合同总价包死。由银基置业提供规划图,全套施工图应按国电东北提出的技术和功能要求进行设计,经双方认可后实施。

 3、合同总额:61105万元。包括土地费用、建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税金、间接费用以及企业利润。

 4、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单位要求具备一级资质)均由银基置业选定,国电东北认可,并参与施工设计图纸的审查。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将增加公司的销售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扩大经营规模,实现公司稳定发展,同时,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快大社区的配套完善,提升五里河项目的整体形象和公司品牌的声誉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合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此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国电东北定向开发并销售的项目,公司不参与项目投资,不承担开发风险,合同执行对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但存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延长或无法履行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写字楼房产买卖合同(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办公楼)》

 特此公告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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