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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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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公告编号:临2011-008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05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0.045元

● 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21日

●除息日:2011年6月22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28日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经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5月13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二、 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0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止2011年6月21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本次分配以45,28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共计派发股利2,264.4万元。

(四)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A 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2、对于A 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每股税前现金红利0.05元。

3、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每股0.045元派发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①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②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③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应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该等证明文件需以专人送达或邮寄方式在前述时间内送达公司。如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QFII 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4、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

三、 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21日

(二)除息日:2011年6月22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28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6月21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本公司股东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潮南区两英经贸有限公司、贵州证券登记公司、贵州省贵阳市云侨针纺采购供应站、贵州省华星工贸公司、贵州省贵阳成阳实业有限公司和贵州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本公司除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外的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凤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2层西侧

电话:010-62690930

传真:010-62698709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2011-009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经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京能置业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大股东京能集团申请3亿元委托贷款,期限2年。京能集团委托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借款年利率6.77%(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6.4%上浮5.83%执行),借款期间利率随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做相应浮动,年手续费为借款总额的1.23%。

二、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7月5日(星期二) 上午9:00时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2层西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1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3、相关工作人员。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为便于大会的组织和安排,请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

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2层西侧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传真、信函或专人送达

4、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10-62690930 传真:010-62698709

3、联系人:王凤华 杨海丽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2层西侧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80

(六)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 编号:临2011-010号

京能置业控股子公司向京能集团

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大股东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申请3亿元委托贷款,期限2年。京能集团将委托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关联交易公告。

上述事项属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在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大股东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申请3亿元委托贷款,期限2年。京能集团委托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借款年利率6.77%(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6.4%上浮5.83%执行),借款期间利率随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做相应浮动,年手续费为借款总额的1.23%。

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贷款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有损公司利益及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3、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程序,以及会议的审议过程及表决情况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交易各方关联关系和关联方情况介绍

1、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总股本45.26%的股份。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京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宁夏京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7000万元人民币(占70%)、京能集团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30%)。

2、关联人基本情况

京能集团成立于2004年12月,由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和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合并重组后新设成立。该公司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并授权北京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88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陆海军;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东北制药集团财务公司,成立于1992年。2006年2月,京能集团收购了该公司;2006年5月,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正式开业,股东分别为京能集团和北京京能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98%和2%。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国忱;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概况

标的概况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二)交易方式及主要内容

1、交易价款

贷款3亿元人民币。

2、支付期限和方式

贷款期限起始日一次性提取本金。

3、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

经双方权力机构批准。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项目开发。

五、备查文件

1、京能置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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